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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澈的汽车开到金鑫商社的那家烟土行分社后,门口围观看热闹的闲人马上纷纷让出一条道来,一起屏声息气地恭候保安会长的大驾光临。
九信先下车为后座拉开车门,江澈慢吞吞地下了车。他穿着一套高级定制的深蓝色法兰绒西服,衬得整个人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看起来像一位斯文绅士,而非一个终日与打杀为伍的保安会会长。
一群前来惹事生非的地痞流氓都满脸轻视的样子斜睨着他,为首的那个四十开外的精悍壮汉还重重哼了一声说:“小子,你嘴上的毛都还没长齐吧?居然敢来降服你大爷我,爷当年出来混的时候你只怕还在吃奶呢。”
在南京,有后台有背景可以发行保安险的商社和公司并不止金鑫一家,此外还有不少帮会势力也做这门生意。而国民政府也扶持这类民间安保武装,视其为协助警方维持社会秩序与治安的辅助力量。南京城所有大大小小名目各异的保安会中,江澈是年纪最轻的一位会长。每次与人初相识时,总会或多或少引来一些轻视不屑。
对于壮汉的轻慢之辞,江澈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斗嘴没意思,还是动手吧。跟我来。”
按彼时的规矩,凡是生意红火的商铺,如果有地痞流氓想要占一份干股,就得先和商铺的保护势力打上一架。如果闹事者打赢了,以后每个月稳拿一笔分红。如果打输了,闹事者认栽,哪怕缺胳膊断腿也得自己爬走。
在烟土行后院的一个大院里,江澈带来的一队保安与闹事的一群地痞流氓开始了厮杀。一声令下后,满院一片刀挥棍舞,战况激烈。
作为保安会长,江澈原本是无需动手的。他只需在一边旁观,静候胜负揭晓。但是看着看着,他却挺身加入了战局。
因为作为南京城最年轻的一位保安会会长,江澈想要坐稳这个位置必须要有过人的实力与威信,而这两样东西最容易在战斗类场合体现出来。袖手旁观了一会儿后,当他发现自己的人手有些渐露败象,就操起一柄长刀,跃入了殴斗的人群中。
那是一柄约三尺长、三寸宽、厚背薄刃、由百粹精钢制成的长刀,刃口在暮色中闪耀着冷冷寒光,有着可想而知的锋利。持刀在手的江澈,眼神变得剽悍冷锐,身手异常矫健灵活,不再是斯文绅士的模样。他一边腾挪闪避着所有攻向他的武器,一边快如闪电地挥舞着手中的长刀。每一道利刃光芒的闪现,都伴随着血珠的喷洒与惨叫声。
江澈亲自上阵后,一群地痞流氓很快就兵败如山倒,领头的那个精悍壮汉脸色变得难看之极。之前,他对江澈是轻视的,虽然听说过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但他总觉得毛头小子没准只是撞大运才爬得这么快。
耳闻不如目睹,今天亲眼看到江澈如此精湛绝伦的刀法,如此矫健绝伦的身手,壮汉才真正明白他不是凭侥幸凭运气,完全是凭实力上位,想不服都不行了!
“我们走。”
悻悻然一挥手,壮汉窝囊透顶地领着一群残兵败将走人。在他身后,江澈正接过手下递来擦血的一块白毛巾,缓缓拭去溅在脸上的点点血迹,神情淡然一如拭去几瓣落梅。
当江澈在烟土行分社摆平地痞流氓时,金鑫商社理事长李保山的宅邸中,李保山正在书房面沉如水地训斥自家儿子李星南。
“你这个糊涂东西,居然把金桂给睡了,你不知道她是江澈未过门的老婆吗?”
李星南年纪很轻,还没满二十周岁,是一个长相俊美、特别招女人喜欢的英俊小生。对于父亲的训斥,他有些不服气地嘟哝着说:“我知道,可我那晚不是喝多了嘛!而且是金桂自己主动贴上来的,她说她就喜欢我这个表哥,不喜欢那个只会打打杀杀的江澈。”
“这妮子,真是和她娘一样水性儿。”
“爹,金桂说她肚子里有了,还说要非我不嫁。您说现在怎么办?”
李保山断然否决:“不行,我已经把她许给了江澈,现在如果要悔婚把她改配给自己的儿子,江澈怎么可能咽得下这口气,一定会逼得他反水的。”
李星南不以为然:“爹,金鑫商社你才是说一不二的大老板,江澈只是你的一个下属。如果他敢反,你灭了他不就行了!”
“你说得轻巧,江澈可不是什么小喽罗,他现在是商社保安会的会长,已经有了一定的声望和势力,是想灭就能灭的吗?而且他也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保安会这两年交给他负责后,保安险卖得翻了整整一倍。接下来,我还想把金鑫的保安险卖到南京附近的大小城镇,江澈这个人我还大有用处呢。老实说,如果你不是我儿子,我会把你捆去交给他处置。”
李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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