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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
在选角期间和其他演员对戏,是作为演员的基本职责,当然以庄钦现在的咖位,若是耍大牌不乐意去,也无可厚非。
但他不可能不去。
小连把做好的早餐端上桌,听见庄哥在跟导演讲电话。
“郭导,你昨晚怎么说动他的?”庄钦捏着勺子,搅动着碗里的燕麦,耳朵上别着蓝牙耳机。
“别提了,费了好大劲儿,最后还是……”
还是搬出庄钦的名字,对李慕说:“另一个男主角他特别喜欢你,都跟我说了,非你不可!”
李慕没信他,郭宝箴反手就把自己睡前跟庄钦的聊天记录截了半张甩过去。
电话那头的男人沉默了好一会儿,说:“我考虑一下。”
郭宝箴一看有戏,再接再厉,满嘴跑火车:“庄老师跟我说,你要不演,他就辞演!”
就连试戏,也是他给李慕提的,真是把导演的尊严放到了最低:“如果对剧本有什么看法的,等过段时间开机了,剧本围读阶段是可以讨论删改的。”
郭宝箴声音其实很温和,是他做记者的基本功,但嘴皮子太快,听起来难免觉得吵闹,李慕被他吵得头疼,也不知是怎么想的,同意了试戏。
当然他不可能给庄钦说这些,只说自己的厉害,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成功说服了李慕。
庄钦使筷子夹着没有调味的鸡胸肉,味同嚼蜡,问:“具体是试哪一段戏?”
“这说不准,没定呢,庄老师,你那边什么时候能腾出时间来?”
“今天肯定不行,我晚上有个颁奖礼要参加。”庄钦又怕李慕跑了,他要是跑了,这戏或许就不会有上辈子那样大的成功了。
他只犹豫了几秒:“看今晚什么时候录制完,录制结束如果还早的话,我就过去。”
“好嘞!”
电话挂断,小连揣测道:“庄哥,晚上是要跟演员试戏吗?”
“嗯。”
“就是那个同志剧本吗?谁跟你拍对手戏啊?”
“是圈外的。”
“哦哦,是素人啊。”小连默默地想,这剧组也太不靠谱了,居然找个素人来给他们庄哥搭戏?!可庄哥头太铁了,不听任何人劝诫,非要接这部戏。
小连转过话题:“礼服早上刚送到造型沙龙那边,借的是prada秀场上下来的三件套,外套是黑色丝绒的,造型师说要配个银色的袖扣。”
饭后,庄钦上楼,进衣帽间挑配饰。
他这屋上下两层loft,一共一百四十多平,上面的空间全是他的,一间卧房一间衣帽间,还有一片空着的小舞台,是他练习表演用的。
虽然是明星,但赚的钱有限,走红毯出席正式场合,礼服之类的大多都只能靠借,他私服大多干净清爽,都是近一年里在苏玟的建议下购入的品牌。以前的那些衣服,除了师娘亲手做的戏服和常服,余下都封存在箱子里了。
配饰也是,总共两只手表,一只买成四十万,另一只二十万。
刚被公司签下时,苏玟说:“你可以穿优衣库,但不能戴dw,手表是代表你身份的物品,反复出镜也无碍。而且那个太贵,平时不一定能借到合适的,买两只放在家里备着,以免出错。”
他拿起一只手表,一对袖扣,随手塞在外套口袋里,戴上口罩跟小连一起下楼。
“今天怎么换车了?”司机跟他打声招呼,庄钦坐上保姆车,见这台车似乎是以前那辆旧的。
“我也不清楚……”小连含混地说,“兴许是有人借走了吧。”
公司购入的几台保姆车,最新的那辆顶配gmc是给庄钦专用的。今天不仅没借到,连保镖都没给配,看样子庄哥真的惹到大老板了。
“哦。”庄钦并未在意,摸出剧本继续看。
身为演员,最大的幸事就是能接到好本子,遇到好导演,以及好的对戏演员。
但很多时候这样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如今他手上的本子,就是这样难得的情况。
最自然最精彩的表演,往往是通过灵感激发的潜意识而进行的创作,而并非投入感情记台词念台词就能达到的,但人的意识往往是不能接近潜意识的,庄钦日以继夜的钻研,似乎能摸到一点点的门槛。
手边的红色笔记本上,是他为人物列的背景。
另一个黑色笔记本,则是他作为“安可”这个角色所写的日记。这个方法粗暴简单有效,他每天花大量的时间来想象今天发生了什么,全情代入进角色的感情,把“今天发生的事”记录在日记本上。
庄钦使用这个办法,引导自己进入了潜意识的境界,其实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令他常常混淆角色与自己,也使得他更加热爱表演。
车子开了四十分钟,抵达造型沙龙。
这是公司给艺人包了年的沙龙,庄钦不习惯让造型师来家里,通常都是他自己过来。
下车时,却瞥见自己常用的那辆崭新的gmc保姆车,就停在沙龙外面的车位上。
小连也看见了,霎时,大气都不敢出。
庄钦只不过扫了一眼,并未说什么:“走吧。”
他走进造型沙龙,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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