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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比试
第二天上午九点,热辣辣的太阳洒向大地,东门集市这里正好赶上赶集,从四面八方聚拢来的老百姓人山人海,放眼望去一片黑压压的人头。
路边摊位上,售卖各种小商品的小贩们用扩音喇叭一遍遍的喊着自家的货物品种和价格,也有小吃摊飘来阵阵香味。
像这样热闹的地方,小偷小摸的事情时有发生,人们出来赶集通常也不会带太多钱。
即使被偷了也只能自认倒霉,很少有人寄希望于报警上,这也变相给了小偷们生存的空间。
隐门和盗门的比试地点就选在这里,是李随风昨天定下的,他之所以选在这里,正是看中这里鱼龙混杂的环境非常容易得手。
当然,如果以为比试内容就是偷老百姓百八十块钱,那就大错特错了!
这种事情对任何一个隐门盗门的弟子来说,都不过是入门手艺,根本没有任何含量。
所以盗门少门主来到这里以后,就非常不理解,为什么对方要把比试地点选在这里?
“瘦猴胖子,你们说那那老家伙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拿这种小儿科的东西来比试?”
少门主名叫薛振东,留着一头染成酒红色的毛寸头,左耳上还扎了个镶钻的耳钉。
他今天穿了一件无袖黑色马甲,敞着怀,露出六块匀称的腹肌。
下身是一条刚到膝盖的七分牛仔裤,每条裤腿上都有六七个窟窿。
虽然整体打扮非常时髦,但总给人一种流里流气的感觉,从他身边经过的人纷纷绕路。
瘦猴就是昨天去隐门下挑战书的那瘦子,另一个大胖子也在这里,外号叫二胖,他俩是薛振东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死党。
唯一的区别是,薛振东有爹妈,而这一胖一瘦哥俩,却是两个实打实的孤儿。
瘦猴咂巴着嘴,剔着牙说道:“少门主,我看那老家伙八成是想玩点新花样,咱们隐门和盗门的比试,一直都是让上一年输的一方出比试内容,但就算这样他们也一直输,我看这次应该也是一样的结果,您甭担心啦。”
三人刚在路边喝了碗羊肉汤,胖子打着饱嗝儿附和道:“就是,盗门就那一个老家伙,领着三个小娘们,能赢得了咱们隐门才怪呢。”
薛振东想了想还是觉得有点奇怪,问道:“你们不是说李雅芝那小妮子刚找了个男朋友么,那小子什么来路,查清了没有?”
“没有,好像不是我们这边的人,我问了好几个道上混的都说没见过这么一号人,八成是从别的地方过来的。”瘦猴剔完牙把牙签随手一丢,毫不在意的说道。
“嗯,那就算了,到时候看情况再说吧。”
薛振东没把宋宇当回事,认为这样的穷小子满大街都是,只要没受过专门的训练,肯定不是自己的对手。
毕竟这年头天下太平,和谐社会,没几个人愿意做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了。
就算偶尔有一个半个,也都是刚出道的菜鸟,没个十年八年的摸索,都不能算上道儿,跟自己这种从小就
以偷盗为终身大业的人相比,根本没什么可比性。
“来了来了,少门主,他们盗门的人来了。”瘦猴眼尖,站在一个石台上,老远就看到李随风和三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出现在人群里,以及身边那个让他讨厌的宋宇。
薛振东和二胖也连忙站到石台上,顺着瘦猴的手指望去,果然看到李雅芝和李随风出现在了视线里,于是迎了上去。
“隐叔,多日不见,您老身体还像以前一样硬朗。”薛振东上前,以晚辈礼向李随风拱手说道,脸上带着让人一看就很假的笑容。
李随风皮笑肉不笑的答道:“哈哈哈,还行,比你爹那老东西硬朗多了,我身边天天有几个女徒弟陪着,不知道有多快活呢。”
两人虚与委蛇一番,薛振东问道:“隐叔,您把比试地点定在集市上是什么意思?难道让我们去偷这些普通人的钱吗?这有违道义吧!”
所谓盗亦有道,并不是所有的小偷都那么下三滥。
隐门盗门中都有同样的一条门规,叫做三取三不取,像这些普通百姓的钱,就在三不取之内。
李随风捋了捋胡子,笑呵呵的说道:“规矩我当然懂,不过今天的比试内容有点特殊,咱们不偷那些豪门大户,就在这集市上见真章,怎么样?”
宋宇一路行来,仔细看过周围的环境,如果只是一个普通小偷扒手的话,这里确实是个非常好的下手地点。
一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容易脱身,二来这里地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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