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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www.xbxwx.in,最快更新[HP]都给老娘说中文!最新章节!

    湿,和我国抗战时期集无数劳动人民智慧挖出的地道完全没有可比性。我在短短二十米内连摔三个嘴啃泥后终于学会走路看路。地道里的路面实在是太不平坦了,坑坑巴巴,宛如少年脸上的痘。

    我原本以为地道是“L”型的,直到地道里陡然出现破损的石阶时我才知道原来这是个不合建筑承重学的“V”字地道,这么多年居然没有塌下来真是神奇。

    也不知道爬了多少台阶,我的脑袋终于撞到了一块活板门,推开一看,果然是蜜蜂公爵的地窖:一箱箱码放的整整齐齐的奇怪糖果,呃……我要不要偷一点回去呢……?正在我摸着下巴与良知(还有吗?)斗争的时候,突然听到很近的地方有门被推开的声音,有人正在下楼。我立即批好隐身衣,从那个胖胖的员工——或者就是老板本人——身边溜过去了。

    蜜蜂公爵店里挤满了霍格沃茨的学生,我尽量站到不会被人挤到的地方,心里想果然开店很赚钱,要是我拥有这么一家小店,以后买房买车都不是问题了,以后吃芋头那就是想蘸红糖蘸红糖,想蘸白糖蘸白糖了。

    我四下寻找赫敏和罗恩,我记得在电影情节里他们小俩口去参观了一下尖叫棚屋,并对今后婚房作了不少感想……大概吧。正在我踮起脚尖伸长脖子张望时,突然被一个学生撞了一下,重心不稳一下子摔倒了。“干……”我正准备质问对方,却及时捂住了嘴。因为撞到我的人不是别人——是秃叔的得力干将白毛哥。

    秃叔每天想着方法找我茬,所以我绝对不能让白毛哥知道我偷偷溜到了霍格莫德。

    白毛哥皱着眉头,朝我的方向望,虽然我依然披着隐身衣,但他绝对能感到他自己刚才确实撞到了什么。

    “这里……”他突然踩了我一脚,正好踩到我手指上,我咬紧了牙,不敢叫痛,他脸上顿时露出惊喜的表情,“高尔,克拉布,快来!这里有东西!”他回过头去叫他那两个正在津津有味吮吸着超大鼻涕虫棒棒糖的伙伴,我趁他一扭头的功夫迅速缩回了手,整个人躲到了通往地窖的那扇门之后。

    等那俩傻乎乎的胖小子吃力地挤过来时,哪里还找到到我。“什么都没有,德拉科你别捉弄我们。”高尔抱怨说。

    “刚才这里明明有……”被质疑的白毛哥有些发怒,克拉布阻止了他,“好了,别生气了德拉科,可能只是一条隐身毛虫——玩笑店里的那种,你不记得了吗?去年我还送了一条给你,不过最后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白毛哥哼了一声,把高尔推到一边。

    “对了,”克拉布说,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脸微微有些红,“我刚才听到赫敏和那个韦斯莱家的红毛小子说要去尖叫棚屋……我们要不要跟过去吓唬吓唬他们?”

    “这主意不错。”高尔立即说。

    白毛哥瞥了克拉布一眼,最后点点头。

    哟西!既然找不到赫敏和罗恩,跟着你们也是一样!我兴奋地握拳,正在我准备跟出去时,突然一个黑影猛地朝我这边盖来,我根本无处躲闪,被压了个正着。

    “新鲜出炉的果冻鼻涕虫!”刚才下到地窖的那个胖妇女大声吆喝道,店里所有学生欢呼起来。在巨大的声音浪潮下,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被挤在地窖门板后惨叫连连的我。

    于是……数分钟之后,白毛哥身后多了一个走路摇摇晃晃、鼻血直流、手指被踩青、满身怨气的尾行女。

    我叫萧铅笔,左手隐身衣,右手活点地图,自以为是东方不败,其实是傻瓜二代。

    022_Nemesis

    [冰山上的来客。]

    我一路尾行,鼻血一路流,我想要是在不想出点啥止血措施可能就会成为史上第一个因为流鼻血导致失血过多而死亡的穿越者。

    太窝囊了,那我不就成了穿越者之耻了么?!

    无奈此时的我已经尾行白毛哥到了村郊,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就是我想随便找个农户偷点棉球什么的也不太可能。于是怕弄脏自己长袍的我只好用隐身衣捂住鼻子。

    债多不愁嘛。

    反正我已经得罪了哈利一次,也不怕再得罪他第二次。再者说救世主与圣母之间多多少少应该还是存在着一些共同点,相信玛利亚?波特应该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否定我们多年(?)深厚(?)纯洁(?)的友谊的。

    就算你要翻脸不认人也要等到你的好长辈小天狼星变成我的好长辈之后才行!

    想到这里我不禁嘿嘿阴笑起来。

    就在这时走在我身前不远处的白毛哥突然停下脚步,他回过头面色紧张地张望着:“是谁?!”高尔和克拉布迷惑地望着他,显然是在心中把他当成了傻瓜。果然,片刻后高尔说:“傻……德拉科,怎么了?”

    “……你刚刚想说傻瓜吧?”白毛哥果然是易怒的性子,上去就狠狠给了祸从口出的高尔一脚,踢得他怪叫起来,“我确定刚才听到了什么。”他信誓旦旦地说。

    “可能是隐身毛虫……”克拉布关键时刻又出来打圆场。

    白毛哥冷笑一声,轻蔑地嘲讽:“我看你的脑瓜子里只装了‘隐身毛虫’这个词吧。”他又朝我的方向看了几眼,最终略有粗鲁地推开克拉布和高尔,继续前行。

    我捂着鼻子直得瑟,想我萧铅笔身披隐身衣,走路也是专门踩着你们的脚印走,要是这都能被你发现我就不用混了,自投黄浦江。

    也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在我双脚都被冻麻时才想起来要感叹一句马尔福家的少爷就是有钱,看看人家的小毡帽儿,看看人家的束口靴,即使是在冰天雪地里急行军小日子照样过得舒坦。反观我:披一古旧斗篷,穿的是只有一枚纽扣的普通长袍,冷风往裤腿里钻,雪花往靴子里涌,整一难民像。鞋子里又湿又潮,开始还觉得可能抽出鞋垫来能扭出水,现在觉得鞋子里是完全冻上了。

    向勇攀三圣山的天真与坤哥致敬!——虽然我现在更想做地是把他们鞋里的卫生护垫抽出来垫我脚下……(注1)

    就在我眼前已经出现三圣山与坤哥的幻影时,赫敏和罗恩俩小朋友终于出现在了前方不远处。白毛哥挥挥手,包括我在内一共四个人全部停了下来。之前因为我一直处于发昏状态,居然迷迷糊糊中走到了距白毛哥不足半米的地方,他刚刚一挥手差点就碰到我的鼻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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