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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三章天然信使
看到图虎肩膀那疑似信天翁的鸟儿,王况突然想到了信天翁的一个习性,就问:你肩膀那只应该是公鸟罢家中还有一只母鸟还有幼雏
信天翁只要一配对,就是相伴终身,不离不弃的,一只信天翁死去,它的配偶也活不长久;同时,信天翁又是最顾家的,只要巢中还有幼鸟需要它来喂食,不管多远的路,它也会赶回去;而且,信天翁还是这个世界最善于飞翔的鸟类,说是飞翔其实不大准确,应该善于滑翔的鸟类,可以一路不停的飞个万公里,中间绝不需要停下来进食或者是歇息,就因为它在空中绝大部分的时间,都不需要扇动翅膀,而只需要根据气流微调一下翼展和尾翼就行,耗费能量极其的小。,从习性来说,信天翁属于比较凶猛的鸟类,会捕食海鸥甚至企鹅的幼鸟,但从为人父母和配偶这个角度来说,却又是这个世界最值得尊敬的动物之一。
之所以叫信天翁,也是从其的飞行能力来叫的,整个天地,都任由它翱翔,哪都去得,也只有信天翁这个符合它们的特点了。除此而外,还有什么名字能配得它们的呢
只是王况却不知道图虎是如何做到让这只信天翁如此的听话,放着几千里之外的妻儿没有急着回去,而是一直盘旋在空中,听到图虎的哨声之后又能很听话的寻过来。或许,他用的也是自己当初对大白和小白一样的法子,也或者这只信天翁还没孵化,其父母就双双陨落了,鸟蛋恰巧被图虎捡到了,才有如此的奇缘
小东家所料是极,家中正有一母两雏,这只公鸟,是某为了得到个准信后好尽快的给族人报信所带来的,某将其叫了下来,就是要让它回去报信去。图虎憨憨的笑了笑,从袍袖里掏出个小字片,用碳笔在面写了两句话,然后又取了个油纸包着就要绑到信天翁的腿。
等等,某也带几句话给林县令。突然间想到那一伙的新罗人,王况觉得做事情还是保险起见为好,既然图虎有这么好的法子和建东通信,那么就也给林荃淼带几句话,让他帮着通知一下建南方面的人,大家提防留意一下,要是那伙子人从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溜到建南建东去了,也能第一时间的将他们监控到位,王况并不相信,事情就这么简单,就只是为了图个虚名他们就甘冒大险。
而且,要做到师出有名,光是一个侮辱了他的祖先这一条恐怕说服力不大够,大不了新罗国主把这一伙人杀了或者绑了主动送到长安去,大唐就拿他们没什么办法,再要出兵,从道理就站不大住脚。
嗯,建南军倒是可以用一用,就不知道李元庆这家伙肯不肯配合了。
王况也就写了两封信,用火漆盖,交给图虎绑到信天翁的腿,一封给林荃淼的,一封是给富来客栈管事的,李大胆虽然南下探险去了,但现在管着建南富来分号的掌柜的却是孙老掌柜的小孙子,事情交给他去办,这个遗传了孙老掌柜心思缜密性格的小子,应该会把事情办得妥妥的。
随着图虎一抖手将信天翁给抛到空中,那鸟儿在图虎的帮助下先是往下一个俯冲一段距离,险险的将要擦着地面的时候,又仰身飞了起来,王况这下更是确信无疑,它就是信天翁,海鸟里面,只有信天翁的起飞是需要助跑的,而且是从高处往低处跑一段获得一定的初速度之后才起飞,这也是因为信天翁熟悉滑翔更甚于飞翔,以及它们的体型相对庞大的缘故。图虎刚才的一抖手,就是给了它一个动力,不过那动力明显不够了一点,所以信天翁才会在一开始就向下俯冲,利用重力来给自己再增加一定的初速度。
啧啧,没想到,竟然还能用鸟儿送信,这信多会能到徐国绪仰头看着那渐渐消失在空中的小黑点,满眼的羡慕,若要是出海的时候,带一大群的这种海鸟,那岂不是可以随时保持联系了
要是在军中也用此鸟来传信,恐怕料敌于先知也不是什么难事罢黄大想得比徐国绪还远了一些,他的话让王况怦然心动,着啊,这么好的法子,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一战二战的时候,信鸽不是广泛的被用来当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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