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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文正吃着,小酒美美的喝着,桌边突然来了个小乞丐,正可怜巴巴的望着他。
他喝酒的手一顿,皱眉看着小乞丐:“小孩,这盘牛肉归你了,别的可不能给你。”
小乞丐那牛肉往怀里塞,疯跑了出去。
凌文摇了摇头,继续吃喝,这铁锅小杂鱼的味道当真不是盖得,配上这壶清酒,当真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刻。
他来到这燕云九州六年了。
这具身体不过十七八岁,可他的灵魂已经三十多了,所以愿意将自己打扮成年龄很大很凌乱的样子,在现代的时候是个手艺人,也是个武器迷,自己私下做过不少的东西。
没成想在这里竟然用得上。
书里的凌文会推翻风州现任君王凌云的统治,和幽州夜无尽一同统一燕云九州。
可穿书过来的他并不想这么做,第一,他不愿意为了一个国家劳心劳力。
第二,他偷偷去过幽州,有幸接触过夜无尽几次,夜无尽这人骗骗小孩还行,他都三十多了,快四十了,想要骗他真的有点难。
那样道貌岸然的小人,不配。
至于为什么来了云州,也是大山情怀吧,在现代的时候工作十分繁忙,他累死累活的也只能糊口,那时候就想。
人一辈子要是安安稳稳的生活在大山之中,不成家,上无父母,下无妻儿。
一人吃饱全家不愁,寄情于山水之间何尝不是一种神仙日子。
因为书中描写的云州是个连正八经通道都没有的地方,给凌文的感觉就是纯天然,桃花源。
来了之后,才发现,这里的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空气质量也很好,虽然吃穿用度比不了云州,甚至气候变化也是无常。
但他爱上了这个地方,并且一呆就是几年,要不是在人群中望了白倾月一眼。
要不是白倾月在他店中问了一句无事牌,可能自己这一辈子都会做个普普通通的银匠吧。
正想着。
那小乞丐又来了,凌文还没看口说话,小乞丐直接跪下了:“我娘说不能白吃人的东西,以后我就是你的奴隶了,一辈子任劳任怨。”
小乞丐眼睛亮亮道:“主人!”
凌文还未咽下去的干煸皮皮虾差点噎死他,连忙喝了口酒压下去,将小乞丐拉了起来:“一边玩去,没看着小爷喝酒呢,小爷不收奴隶,回家去吧。”
小乞丐却不听:“你不收我不起。”
好家伙,这还强买强卖了?凌文啧的一声:“你起不起?你不起我可要揍你了!”
原本就是吓唬吓唬小孩,那时候他经常这样做,非常管用。
谁知道眼前的小孩根本不怕,还伸出双手道:“请主人责罚。”
凌文觉得自己的心情瞬间不美丽,甚至还有点心肌梗塞,这个小东西谁家的啊,赶紧带走啊,烦不烦啊!
他这辈子就讨厌两种东西,一种是野狗,一种是小孩。
小孩最可怕了,这辈子他是敬而远之了。
凌文惊得想要远离这个小东西,连饭都不吃了,匆匆要逃,谁知这小孩一路跟着。
凌文走的急了他就跑,凌文走的慢了他就慢慢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