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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知道抗战期间也有地下工作人员借开大车店,布置联络点,打探消息。
往来大车店的人形形色色,来自四面八方,听他们唠嗑吹牛,就能了解很多外边的事情。
这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
有的只是满屋子的怪味儿和辣人的旱烟味儿。
哪怕到了现在,只要入了冬,大荒里的人在整个冬季几乎都不洗澡,衣服又穿得厚实,加上头上戴的狗皮帽,捂出来的汗油,加上脚丫子的臭味,味道能不怪才稀奇,大概也只有旱烟味儿能掩盖。
现在这年头,重要地方、重要路段的大车店已经被接手,改头换面成为国营店,也就在这些偏远村屯附近还有生存。
就那周方敬供养的“大家闺秀”,估计也就只能混迹在这种地方了,找个大车店,然后挨个问这些躺大炕上的男人们,是否需要服务,可这又是有多少人能出得起高价的,也就是一把一利索,五毛钱就是她们留下来的理由。
嗯……那大家闺秀也就八毛而已。
“这雨下得没完没了,早知道,就听伱的,坐车过来了!”
陈秀玉觉得有些烦躁了。
吕律笑笑:“见识一下也挺好,外面跟屯里,完全不是一回事儿,以后有机会出远门了,得小心谨慎。”
趴在屋子里的六条狗,倒是睡得很舒服。
女掌柜送来熬好的苞米面和喂马的草料,这一次显得很客气,吕律在仔细看过没啥问题后,给追风和大葱添加了草料,给六条狗也喂过苞米面。
在大车店里,马匹的饲料往往极好,这在吕律看来,算是最大的好处了。
继续睡吧!
没事可做的吕律,在看着陈秀玉拆卸组装了几次半自动后,就在炕上躺下了,捂着头睡。
不得不说,雨天是睡觉极好的时候,在被子里一热乎起来,就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直到傍晚的时候,屋子里的元宝忽然出声狂吠起来。
吕律和不知道啥时候钻到怀里睡着的陈秀玉,一下子惊醒。
两人立马穿上黄胶鞋,吕律手中提了半自动,打开窗户朝外面看,见外面雨已经停了,西斜的太阳不时从云缝中洒下些光芒,就在追风和大葱旁边,一个穿得油光水滑的男人正站在一旁打量着两匹马。
听到窗户被推开,那男人回头看来,笑问道:“爷们,这是你的马?”
吕律却在看到这人的时候,猛地怔了一下。
这人,吕律认识。
准确地说,上辈子就认识了,合伙把他坑得最后倾家荡产的三个人中的一人——金志泉。
偶遇……省得去找!
当然,上辈子这个时候,吕律还不认识他。
得在几年后,吕律跑完达山那边收山货的时候才遇上,他在山里种了大片参田,正好遇到价格暴跌,亏得血本无归的时候。
吕律遇到的时候,他正准备往歪脖子树上挂,被他给救了下来。
金志泉也是大荒里落户的知青,出于知青同病相怜的情分考虑,吕律帮了他一把,领着他从头开始,帮着倒腾山货,渐渐地又起来了。
原本,这该是非常过硬的情分,吕律一直拿他当朋友处,却万万没想到,到头来,算计自己的,金志泉会是其中之一。
想到他的名字,吕律立马就想到了这大车店的招牌。
再看看他这装扮,以及含情脉脉站在不远处的女掌柜,吕律猜测,十有八九,这大车店就是他接手的。
只是,在吕律的记忆中,似乎从未听他提过这茬,而且,他的媳妇儿,也不是这女掌柜啊。
这其中肯定还有波折,只是被他早早地隐藏起来的了!
“这马是我的,咋啦?”
吕律没有将自己突然冒出来的怒火表现出来,而是笑着问道。
“好马啊,这黑色的三河马和青毛鄂伦春马,都是难得一见的好马。”金志泉看着马匹的眼神非常灼热。
“你也懂马?”吕律问道。
“多少知道一些……我接手这大车店快一年了,过往的大都是些赶车的老把式,听他们说了不少,多少知道一些。”
金志泉回头朝吕律看来,目光微移,瞟了一眼陈秀玉,接着问道:“难得一见的好马,卖不卖?”
吕律摇摇头:“不卖!”
“也是,换我有这样的好马,我也舍不得卖!”
金志泉点点头:“听你的口音,应该是上海的吧,知青?”
“听你的口音,是杭州的,也是知青?”吕律没有正面回答。
金志泉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他回头看向比他年长的女掌柜:“媳妇儿,准备好酒好菜,今晚我要跟这爷们好好喝上两杯。”
“别麻烦了,我不会喝酒,就免了吧!”吕律果断拒绝。
“大家都是知青,难得碰面,喝不喝酒无所谓,凑一起聊聊!”他说着上前,从兜里掏出一包大前门烟,抖出一支递了过来。
“不好意思,烟我也不会抽!”
“这怎么可能,来了大荒里边当知青的,来的时候都不会抽,但只要过了一年,都是烟鬼……”
“我算是另类。”
上辈子被金志泉算计过,这辈子,吕律本能地对金志泉充满抵触和提防,只是,经历过那种事情,吕律又怎会不学乖。
金志泉悻悻地给自己点上烟,目光重新回到追风身上,他靠近了一些,试图伸手去摸,吕律赶忙制止:“别碰,这马性子烈,会伤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