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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接着讲道:“我恢复清醒后看向四周,整个更辛山安静得掉个雨点都能听到。我心里觉得奇怪,不知道刚才的声音是什么东西发出的。是人吗?应该不是,因为人的声音没有那么尖利;是鸟吗?也不是,因为鸟的声音没有那么大;是猴子吗?好像也不对,因为这片根本就没有猴子。那到底是什么呢?我越想越疑惑。于是,各种想法纷来沓至,吵吵嚷嚷地在我脑袋中翻腾起来,那种疯狂简直和满都人民在欢迎康诺特[103]殿下时一样。没过多久,我身上的毛孔突然都张开了,就好像将烧酒一下子喷到了汗毛遍布的小腿上,一下子丧失了所有的勇敢、气魄、智慧和镇静。在左边的肋骨下方,心脏跳起了捏鼻舞。两条腿也颤抖起来,就好像风筝上的响笛一样。我的心再也承受不住了,我猛地把毯子蒙在脑袋上,抱着小提琴跳下岩石,从八百米的山路上一口气跑回了家,然后钻进了被窝里。东风,直到今天,像那样骇人的经历我也再没遇到过。”

    “后来呢?”东风问道。

    “后来?没有后来了,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寒月答道。

    “那小提琴呢?后来也没拉过吗?”

    “就算我想,也不敢拉啊,我都快被那‘啊’的一声吓死了。如果是你遇到这种事,只怕反应和我差不多。”

    “你这结尾可不咋地。”迷亭说道。

    “这就是事实,不咋地就不咋地吧。各位觉得如何?”寒月环视众人得意地问道。

    “哈哈哈,够厉害的了。你肯定是煞费了一番苦心,才能编出这么长的故事。我还以为在东方君子国,硬汉桑德拉·维罗尼已经出场了呢,所以我从始至终洗耳恭听着。”迷亭说道,还以为众人会向他询问维罗尼的故事,但事实上,根本没人理会,这显然出乎他的预料。于是,迫不得已他只好自顾自地讲道,“与你怀抱小提琴爬更辛山相比,在月下森林弹竖琴唱意大利歌的桑德拉·维罗尼也差不多。不过遗憾的是,在最关键的时候,你和他却出现了天壤之别。惊动他的是月里的嫦娥,多崇高。再看看你,惊动你的却是池里的狐狸精,太可笑了。这差别可真大。”

    “对我来说,没什么遗憾的。”寒月说道,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知道你为什么会被吓跑吗?因为去山上拉琴这件事太洋气了,做不得啊。”主人评论道。

    “真遗憾,明明是好人,非得去招惹那魔鬼的巢穴。”独仙君长叹一声,说道。寒月似乎从没听懂过独仙君的话,不只是他,貌似所有人都有这种感觉。

    隔了一段时间后,迷亭先生话锋一转说道:“先抛开这些不谈,最近这段时间,寒月,你的玻璃球还磨吗?”

    “没有,已经停止了,不过是暂时的,因为我近期回过一趟老家。说实话,我已经有放弃的打算了,因为我已经腻烦这件事了。”寒月答道。

    “不过你要想当博士,磨球是必做的啊。”主人说道,眉头都皱了起来。

    “一个博士罢了,当不当都无所谓。”寒月说道,语气颇为轻松,真是出人意料。

    “如果这样,婚期不就得拖后了吗?对双方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主人说道。

    “婚期?谁的婚期?”

    “你的呀。”

    “我的?和谁呀?”

    “当然是金田小姐。”主人说道。

    “啊?”寒月叫道。

    “啊什么啊,这不是已经征得你的同意了吗?”

    “我什么时候同意了?显然是他们在瞎说。”

    “这可太不成体统了。那事你不也知道吗,迷亭?”主人说道。

    “什么事?是鼻子太太那件吗?那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不只我们,恐怕全世界都知道了。抛开别的不论,就连《万朝报》都向我打探过,想知道何时才能荣幸地刊登二位新人的照片。他们迫切地想知道准确的婚期,来我这儿打探过很多次了。东风在三四个月前就已经写好了一首长诗,叫‘鸳鸯歌’,早早等着了。为何这篇伟大的杰作到现在都没面世呢?就是因为在等着寒月啊,希望他能早早当上博士。为此,东风还很着急呢,是吧,东风?”迷亭说道。

    “着急倒也称不上,不过我已经打算发表这篇作品了,里面可谓饱含同情。”东风答道。

    “所以,寒月,你这球得快点儿磨啊,要知道你能否当上博士可是影响着很多方面的。”迷亭说道。

    “呵呵,当不上博士也没关系,实在抱歉得很,让各位担心了。”寒月说道。

    “这话怎么说?”迷亭问道。

    “因为我已经有明媒正娶的妻子了。”寒月答道。

    “哟!你可够厉害了。何时结的婚啊?怎么连个动静都没有呢?在这方面,千万要小心谨慎。你听见了吗,苦沙弥?寒月已经结婚了。”迷亭说道。

    “是一个月前结的,所以虽然有妻子,倒还没有孩子。否则就奇怪了。”寒月解释道。

    “何时结的?在什么地方?”主人问道,那语气简直和法官差不多。

    “何时吗?就是这次回老家的时候。已经提前准备好了所有东西,只要我一回去,婚礼就能马上举行。今天我给您带来的干松鱼就是结婚的贺礼,亲戚送的。”寒月答道。

    “真是抠门,三条干松鱼就充当了贺礼。”

    “虽然我只给您带了三条,但贺礼不只这些,有很多呢。”

    “这么说来,你妻子和你是同乡喽,长得如何?也很黑吗?”

    “很黑,不过这样一来,和我才般配嘛!”

    “既然这样,你打算如何应对金田那方面呢?”

    “没什么打算。”

    “按理说,这可不太好。对吧,迷亭?”主人问道。

    “这倒也没什么,反正她还可以嫁给其他人嘛。再说夫妻这东西,就犹如在黑暗中摸索,谁也不能勉强两个人非得在一起,那纯属徒劳,所以也无所谓谁能遇到谁。不过做《鸳鸯歌》的东风君就要可怜喽。”迷亭说道。

    “《鸳鸯歌》吗?按现实情况改编一下就行,改成祝贺寒月先生的。至于金田家那方面,我另写一首祝贺就可以了。”东风说道。

    “你这诗人真是当之无愧,知道变通,不顽固。”迷亭说道。

    “你婉拒金田家的美意了吗?”主人问道,可见对于金田家方面,还是不大放心。

    “没有,根本没有婉拒的必要。一方面,是因为我从没向他请求过,希望他把女儿嫁给我;另一方面,我也从没表达过那样的意愿,希望迎娶他的女儿。求婚之事更是无中生有,所以我完全不必说什么,保持沉默就好。就算是现在,恐怕那十几二十个的探子还在盯着呢,企图偷听我们谈话的内容。”寒月说道。

    一听到“探子”,主人的表情立马变得十分憎恶,然后说道:“那就都闭嘴吧。”不过说了这话的主人似乎仍不满意,在他眼里,“探子”问题的性质十分严重,于是,他接着说道,“趁人不备,偷人钱包,此乃小偷。偷偷摸摸,听人想法,此乃探子。悄无声息,开门入室偷东西,此乃窃贼。故作无知,诱人失言窥人心思,此乃探子。插刀入床,强行恐吓,此乃强盗。恶语相向,威逼恫吓,迫人屈服,此乃探子。由此可见,探子、小偷、窃贼、强盗,乃同一类人,同样卑鄙无耻。对待这种人,决不能姑息养奸,否则只会助长他们的气焰。”

    “这倒无所谓,哪怕这些探子有一两千个之多,我也不在乎。要知道,我可是水岛寒月,一个磨玻璃球的著名理学士。”寒月答道。

    “听听这话,真是厉害!瞧瞧你这精神头,真是名副其实的新婚理学士。苦沙弥,如果按你那么说,探子、小偷、窃贼、强盗是同一类人。那它们背后的主使者,例如金田家,又该和哪些家伙归于一类呢?”迷亭问道。

    “应该是熊坂长范那一类吧。”主人答道。

    “熊坂长范吗?这倒有几分道理。‘原是一个长范,转瞬成了两个,脑袋搬家喽。’这是《谣曲》里唱的吧?至于对面胡同的那家伙,还真是当之无愧的‘长范’,放贷起家,真正是黑心贪婪之人。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反倒活得长哩。所以,一旦被他记恨,只怕一辈子都别想好了。你要自己当心啊,寒月。”迷亭说道。

    “这也没什么,戏里不是唱了吗?‘哎呀呀!你这野蛮嚣张的小贼早已了解俺的本事,还敢前来,难道是不要命了吗?’如果他敢来,我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寒月说道,并引用了一段宝生流的能乐,看起来十分从容镇定。

    “说到探子,在二十世纪的人身上,这种倾向似乎普遍存在。原因为何呢?”这种超然物外的问题自然是思想异于常人的独仙君提的。

    “估计是因为物价太高了吧。”寒月答道。

    “或许是因为对艺术的乐趣缺乏了解吧。”东风答道。

    “是因为长了文明角的人类开始像金米糖那样凹凸不平的缘故吧。”迷亭说道。

    而针对这个问题,主人的论调则要玄妙得多。他说道:“我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据我所知,是因为现在人类具有太强的自觉意识了,所以才会有做探子的趋势。不过和独仙君说的那些什么立地成佛、自己融于天地之类的禅机相比,我说的这种自觉意识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苦沙弥,你说的可够深奥的。不过既然你在这里巧舌如簧地说些大道理,那我也不能落后。一定得将我对现代文明的不满在你之后一吐为快,还望您见谅。”迷亭说道。

    “随你怎么说,难不成你还真有什么要说的?”主人说道。

    “我确实有话可说,这恐怕出乎你的意料了吧。?以你为例吧。前几日,在你眼里,那些警察还如神明一样值得尊敬呢。可是到了今天,你又将探子和小偷、窃贼归于了一类。你这家伙,简直是自相矛盾嘛。而我的想法却从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哪怕在我尚未出生之前,也是这么想的。”迷亭说道。

    “警察和探子不能混为一谈,前几日和今日也不能混为一谈。只有那些头脑不发达的人,才会固守自己的想法,‘不求上进’的你就是这样的例子。”主人反驳道。

    “这话倒是厉害,如果探子能只有口出直言,倒也算是有可爱之处。”迷亭说道。

    “你说谁是探子?我吗?”主人问道。

    “我可没这样说,我是夸你呢,说你是个直爽的人。有什么可吵的,还是先说说你的高论吧,我们洗耳恭听。”

    于是,主人接着说道:“在我们自己和他人之间有一条利益的鸿沟,而且非常分明。何谓现代人的自觉意识呢?就是说对这条鸿沟给予了过度的关注。文明在不断地发展,人们的自觉意识也日益变得敏锐。所以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哪怕是平常的细微举动,人们都无法遵循自然的意识了。史蒂文森曾受个叫亨利的人批评。在亨利眼中,史蒂文森就是个时刻不忘自己的人,这从他每次经过镜子前都会照一下的行为中就能够看出。事实上,对于当前的社会倾向,这种批评也同样适用。无论是梦里还是梦外,时刻不忘自己。无论在任何地方,这个我都占据着自己的身心。所以,这就使人言行举止矫揉造作,尝尽人世痛苦而不得自由。这种整日不安的心情和男女二人相亲时的心情差不多。所谓的从容镇定都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不过是书上苍白的文字罢了。

    “就这一点而言,现代人都有了探子化、窃贼化的趋向。所谓的探子必然有强烈的自觉意识,这一点在他们所从事的营生——掩人耳目,只顾自己利益——上有着鲜明的体现。至于窃贼,他们的自觉意识同样强烈,因为他们总是在担心自己暴露。对现代人来说,无论是梦里还是梦外,他们每时每刻都在为自己的利益筹谋。所以不知不觉间,即便是与探子、窃贼相比,自觉意识也毫不逊色了。现代人如何?不过是每时每刻都处于一种战战兢兢中,偷偷地盘算。这种行为会持续他们一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有不会停歇。这就是文明发展带来的弊端,再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了。”

    听完主人的高论,绝不会放过这种问题的独仙君说道:“这个解释很好,有意思,我十分赞同苦沙弥的说法。针对人类的教育,过去和现在截然不同。前者让我们忘了自己,后者让我们时刻牢记自己。对一个人来说,如果每时每刻都牢记自己,自然每时每刻都处于焦躁的境地,无法从容。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良药无疑是忘掉自我。还有颂扬这种境界的句子,如‘三更月下入无何[104]’。就算是对他人表达友好,现代人也缺乏自然的流露。以英国人为例,他们在夸耀别人nice时,事实上,同样具有强烈的自觉意识。据说,去印度游玩的英国国王与印度王族一同进餐,那位王族在想吃马铃薯时,直接按本国习俗用手抓到了自己的餐盘里,完全忘了面前的英国国王,结果羞愧难当。至于那位国王,也直接将马铃薯用手指若无其事地拿了起来,放到了自己的盘子里。”

    “这就是英国绅士吧?”寒月问道。

    主人也连忙接茬儿道:“在英国兵营里,一位下士官受到很多连队士官的宴请。在宴会结束后,为了让客人洗手,有人送上一个玻璃盆,里面装着干净的水。不过对于这种宴会,这位下士官却十分陌生,所以他直接端起盆喝干净了里面的水。迫不得已之下,正对下士官表达祝愿的士兵队长只得有样学样,也直接喝掉了洗手盆里的水。其他士官也是如此,一边端着洗手盆,一边对下士官说好话。”

    迷亭先生从来不是个能保持沉默的人,听了这个故事他也说道:“还有一个事,也怪有意思的。话说卡莱尔首次去拜见女王时,他并不大了解宫廷礼仪。所以见到女王后,他突然问道:‘行吗?’就猛地坐在了椅子上。女王身后跟随着有很多仆从和婢女,此时都被他逗笑了,但又得强忍着。然后,转过头的女王挥手示意,让所有仆从和婢女都落座了。这样一来,卡莱尔的颜面才得以保存,这种体贴实属难得。”

    “事实上,就算那些仆从和婢女没有落座,卡莱尔那样的人也不会在乎的。”寒月简单地评论道。

    “体贴他人的自觉意识固然很好,”独仙君说道,“不过这到底是件费力又不讨好的事,因为它的前提终究还是自觉意识。在大多数人眼中,杀机已经随着文明的发展而消失了,人们之间也有了越来越稳固的交往。然而事实上,这种想法错得离谱。在这么强烈的自觉意识的作用下,想要稳固的人际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虽然表面看来,似乎风平浪静。可事实上,无论对任何一方来说,都是十分痛苦的。就好像在比赛中的相扑力士,双方之所以不动是因为被对方揪住了,道理是一样的。在外人眼中,这种关系似乎很平静,但事实上,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在私底下,他们花费了多少力气角斗。”

    独仙说到这儿就被迷亭抢过了话茬儿,他说道:“例如打架,在过去,打架是十分纯粹的事,就是用暴力来打压对方。可是现在的打架呢?因为自觉意识的增强,反而更高明了。培根说过:‘要想战胜自然就必须借自然之力。’现在的这种打架竟和此理十分相符,着实怪异,简直就和认为可以借敌之力灭敌的柔道差不多。”

    “也很像水力发电,认为可以借水之力制造电能,却不违背水自然之力。”寒月刚说到这儿,话茬儿又被独仙君接了过去。他接着说道:“因此,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无论是忧愁还是喜悦,也都要承受相应的束缚。才子亡在哪儿?自然是才华上;智者毁于哪儿?自然是智慧上。对于那些脾气暴躁的人,例如苦沙弥这样的,只要对他的暴躁加以利用,他自然会暴怒地掉入敌人的陷阱。”

    “说得太对了!”迷亭一边说一边鼓起掌来。

    “我是那么容易上当的人吗?也不一定吧。”主人说道,嘴角带着苦笑。听见这话,众人不禁都大笑起来。

    “那如果是金田那样的人呢?他会亡在哪儿呢?”主人突然问道。

    听见这话,迷亭迫不及待地答道:“估计会亡于他自己的罪孽上吧。至于他的夫人和仆从,前者必定亡于鼻子,后者恐怕要亡于探子上。”

    “那金田小姐呢?”主人追问道。

    “这我倒不大敢确定,因为毕竟没有见过她。总而言之,除了恋爱,她可能亡于任何事上,例如吃、穿、玩乐之类的。当然,也有可能亡于街头,就像卒塔婆小町一样。”迷亭答道。

    东风先生曾给金田小姐写过献诗,此时果然抗议道:“这么说太不像话了。”

    “因此,‘无所执着而生成清净之心’这句话就显得十分可贵了,对人们来说,要想摆脱烦恼,恐怕只有到达那种境界吧。”独仙君说道,他的话语似乎只有自己能够理解。

    “你还是先老实些吧,这样夸夸其谈没什么用。像你这种人,很可能会毁于电光影里。”迷亭冲着独仙君揶揄道。

    “不管怎么说,如果文明是冲着这种方向日益发展,那我活着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主人说道。

    “想死吗?请便,无须顾忌。”迷亭说道,可谓一针见血。

    在这种无理的问题上,主人也是异乎寻常地顽固,他答道:“死吗?我更不情愿。”

    寒月这时张嘴说道:“任何人在出生之前都没经过深刻的思考,可是所有人在死亡来临的时候都会难受。”这是一句格言,听起来颇为冷漠。

    “听听这个理,很像是借钱还钱嘛。借钱时,谁都没想过什么。可是到了还钱的时候,所有人都难受。”迷亭不失时机地搭茬儿道。

    “对那些光顾借钱不思还钱的人来说,他们是幸福的,同样幸福的还有那些对死亡毫不担心的人。”这话听起来超然物外,自然是独仙说的。

    “既然如此,那是否意味着,厚颜无耻的人反而更悟道呢?”迷亭说道。

    “确实如此,禅语中所说的‘铁牛面者铁牛心,牛铁面者牛铁心’就是此意。”独仙说道。

    “在这方面,你不就是个典型吗?”迷亭说道。

    “也不能这么说。不管是谁,对死亡都常常心怀不安。自打神经衰弱这种病出现以后,人们就总是如此。”独仙说道。

    “这倒是实话,如果说是神经衰弱时代之后的人,无论如何,这都是不可信的。”迷亭说道。

    至于主人,趁着独仙和迷亭吵嘴的时候,将自己对文明的控诉说给了东风和寒月听。“不还欠的钱?该如何解决这问题呢?”主人说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哪儿算什么问题啊?”寒月说道。

    “急什么,这不是在探讨吗?你先好好听着。无论是如何欠钱不还,还是怎样才能长生不死,这都是问题。事实上,这种问题很早之前就出现了。就比如炼金术,没有任何一样成功的。所以不管怎样,人也都是要死的,此事众所周知。”主人说道。

    “即便在还没有炼金术的时候,人们就已经明白了自己注定死亡的道理。”寒月说道。

    “探讨嘛,你别打岔,好好听着。当人们明白自己注定死亡的命运后,第二个问题也随之产生了。”主人说道。

    “哦?”寒月疑问道。

    “第二个问题就是,既然无论如何,人们最后都得死,那最好的死亡方法是什么呢?因此,伴随着这第二个问题,自杀俱乐部应运而生了。”主人说道。

    “原来如此。”寒月感叹道。

    主人接着说道:“死亡,必定是痛苦的。但是与之相比,更痛苦的是死不成。对神经衰弱的人来说,与死亡相比,活着更加痛苦。所以从开始到最后,他们都对死亡十分积极。这种积极并非因为怕死,而是因为他们在选择更好的死法。不过,对普通人来说,因为智力有限,所以通常情况下,都是在听天由命的时候被社会谋杀了,十分悲惨。然而有一种人却是例外,他们十分特别。对他们来说,被这个社会切割谋杀并非他们所愿。所以,他们会积极地研究探讨各种死法,最后提出一个高明的主意。因此在以后,世界上会有越来越多的自杀者。不仅如此,这些自杀者死亡的方式也必定十分独特。”

    “呵呵,这样看来,社会岂不愈加混乱了?”寒月说道。

    “这种混乱是必然的,在阿瑟·琼斯[105]的剧本中,有一位哲学家就十分支持自杀。”主人说道。

    “那他是自杀死的?”寒月问道。

    “他不是自杀的,说起来这也是件挺遗憾的事。不过大家在往后的一千年里还是会实施自杀的,这是可以肯定的事。如果再过一万年,人们提到死亡时,在他们的脑海中,自杀肯定是第一个出现的。”主人说道。

    “这可真够厉害的。”寒月感叹道。

    “这种情况必然会来到。而且到了那时,经过各种研究,自杀已经成了一门专业学科。在落云馆那种学校中,自杀学慢慢地就会取代伦理学而存在。”主人说道。

    “我对这种课的兴趣倒是很大,实在有趣。您听见苦沙弥先生的这番见解了吗,迷亭先生?”寒月问道。

    “听见了。落云馆教伦理的老师到那时就会说:‘公德是种落后的风气,各位不要再固守它了。作为世界青年,自杀才是你们的第一义务。因为我们不能将自己不愿做的事强加于别人,所以,大可以向前推动自杀发展,或许也可以发展成他杀。像苦沙弥那种人尤为如此,他就住在学校前边,生活困窘。所以对他来说,死亡反倒是种解脱。因此,快去杀了他吧,这是各位的义务。当然,现在不比过去,是个开放的时代。所以在杀害他时,除了折磨这种高明的技术外,那些刀枪、飞镖之类的落后东西就不要用了。对他本人来说,这是好事。对你们来说,这也是光荣。’”

    “听听这课程,如果真要讲,倒是蛮有趣的。”寒月说道。

    “还有更有趣的呢。在当今社会,对警察来说,第一要务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是到了那时,警察就会拿着棍棒将全世界的人民都打死,就像那些打狗人一样。”迷亭说道。

    “这是为何啊?”寒月疑惑道。

    “为何?因为在现代社会,人们对生命十分珍视,所以警察才会行保护之事。可是到了那时,对人民来说,活着就是受罪,所以为了帮他们解脱,善良的警察当然会打死他们。当然,需要警察动手的往往只是一小部分,这部分人要么是懦弱的胆小鬼,要么是缺乏自杀能力的傻子,要么就是残疾人。至于其他那些较为聪明的家伙,大部分都已经选择了自杀。如果这个人想要被打死,他只需写张纸条贴在门口,上面写到:‘本府有个男人或女人,希望被打死。’这样一来,既方便又简单。等到了适当的时候,警察就会巡逻到此,然后按照纸条上的要求,满足主人的愿望。至于尸体如何处理,警察自会找车来收拾。除此之外,还有趣事呢……”

    “先生真厉害,似乎有着无穷无尽的玩笑。”东风说道,语气满含敬意。

    捻着山羊胡的独仙君此时也从容地插言道:“你把这趣事当成玩笑也行,当成预言也不错。有些人不能看透真理,所以总是轻易迷惑在表面的现象中。那些幻想如同泡沫般易碎,但却常被他们当作恒久的现实。所以,他人说的奇闻,哪怕只带了一点儿古怪的色彩,在他们眼中,也会被视为玩笑。”

    “这就是所谓的‘平凡人哪里知道英雄的志向’吧?”寒月说道,语气饱含敬佩之情。

    听见这话,独仙君的神色仿佛在说‘确实如此’。然后他继续说道:“古西班牙有个地方,名叫科尔多瓦……”

    “这个地方如今还在吗?”寒月插嘴道。

    “可能还在吧。它现在怎么样了我们先抛开不论,就说那时候,这个地方有个习俗。就是那里的女人们会在寺院敲响晚钟时去河里游泳,所有人家都是如此……”

    “冬天也不例外?”寒月问道。

    “这一点倒不敢确定。归根结底,就是所有女人都去河里游泳,而且根本没有老少尊卑之分。至于男人们,只能远眺,任何人都不能参加。从远处看到的景象很模糊,就是很多雪白的裸体在苍茫的暮色中、在暗沉的波浪里晃动。”

    这裸体二字一入耳,东风的兴趣也被勾了起来,他连忙凑上前去说道:“那地方是哪儿?这么诗意的景象都可以作新体诗了。”

    “还能是哪儿,科尔多瓦呗。对那里的年轻男人来说,他们既不能和女人们一起游泳,也不能清楚地看到女人们的身姿。所以,他们心里十分愤懑,因此决定开个玩笑……”

    一听到开玩笑,迷亭马上兴致勃勃地问道:“有什么好点子?”

    独仙接着讲道:“他们改变了寺院撞钟的时间,钟声提前了一小时,这一点只要买通撞钟人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于是,当钟声提前响起时,那些浅薄的女人都匆忙地往河边跑去,穿着短短的里衣和裤衩就纷纷跳进了河里。一时间,“扑通”“扑通”的声音不绝于耳。可是奇怪的是,那时天还没黑呢,这和平日的情形可截然不同。”

    “又是‘在秋日的照耀下’?”寒月揶揄道。

    “而且在桥上聚集了很多男人,他们看着河里的女人们,河里的女人们也看到了桥上的男人们,结果只能害羞得满脸通红,但又无计可施。”独仙说道。

    “然后呢?”东风问道。

    “然后?然后就总结出了一点,那就是人们必须小心谨慎,不能让眼前的习俗蒙蔽住,否则就会将根本原理遗忘。”

    “这可真是个好故事,能让人从中受益。我也有个故事,同样是被眼前习俗蒙蔽住了。我之前读过一本杂志,上面有篇小说,写的是一个骗子。假如我在这里开了一家商铺,是卖书画古董的。很多著名画家的字画挂在铺里,除此之外,可能还有一些以前名匠留下的古董。因为都是些上等货,这些东西的价格都不便宜。然后有一位客人光临,他好奇地询问一幅元信画的价格,我告诉他是六百元。他说:‘太贵了,虽然我很想要,但可惜没有那么多钱。唉,罢了。’”

    听到这儿,主人像往常一样,用散文式的语气问道:“这话是客人说的?你能肯定?”

    “就算是客人说的吧,反正是小说,不要计较这些了。”迷亭接着讲道,“然后我对客人说:‘如果您真想要,那就拿走吧,钱是小事。’客人犹豫地说道:‘这多不合适啊。’‘这事容易解决,我可以让您按月付款,每月付一点儿就可以了,全当交个朋友。每月十元如何?您不用客气,或者每月五元也行。’于是,按照我的提议,经过反复磋商,我和这位客人最后商订:狩野元信[106]的这幅画他可以买走,成交价钱是六百元,在此之后,他以每月十元的价格分期付款。”

    “听听这故事,像是英国时报出版的《百科全书》上的。”寒月说道。

    “还是有区别的。我这故事是假的,英国时报上的故事都是真的。接着我就要讲到高明的骗术了,请大家倾耳细听。要想付清六百元,寒月,按照每月十元来算,需要多少年呢?”迷亭问道。

    “我算算,嗯,要五年吧。”寒月答道。

    “确实是五年。独仙君,在你眼里,这五年的时间长吗?”迷亭又问道。

    “一瞬千年,千年一瞬,既可以说它长,也可以说它短。”独仙君答道。

    “什么意思?求道曲吗?这种求道曲连常识都没有,对吧?五年之内每月付十元,也就是说只要付六十次,这幅画的钱就还清了。可是如果每个月都做同样的事,重复六十次,这种习惯是相当可怕的。因为在此之后,哪怕是到了第六十一次、六十二次、六十三次,你依然会像往常一样,想要接着付十元。重复的次数越多,即便到了日子,你也依然会继续付下去。表面看来,人很聪明。但事实上却有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容易被习惯所支配。利用这种缺点,我就可以每月轻松地占十元钱的便宜。”

    “哈哈哈,这么健忘?不会吧?”寒月一边大笑一边说道。

    “为什么不会,这种事很有可能发生。我就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是在付学校的贷款时,因为没有每个月都计算一下,所以最后要不是他们主动告诉我已经还清了,我依然还会付款的。”主人将自己的糗事公之于众,就好像主人公不是他一样。

    “苦沙弥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可见此事非虚。所以,刚才将我说的文明未来记当作笑谈的,肯定就是那种将六十次款付一辈子的人。寒月和东风这样的年轻人尤为如此,因为你们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所以一定要记住我的话,以免被骗。”迷亭说道。

    “确实要记住先生的话,只付六十次款,然后就还清了。”寒月说道。

    “这故事对你有好处,虽然表面看来这像是笑谈。例如刚才苦沙弥和迷亭对你的劝告,认为你私下和人结婚的事十分失当。如果他们现在对你说:‘去给金田先生赔个礼吧’你会听从吗?”独仙对寒月说道。

    “赔礼?还是算了吧,我可没兴趣去做这样的事。不过如果这事由他们来做,那就是另一种说法了。”寒月说道。

    “那如果这赔礼是警察要求你去做的呢?你又当如何?”独仙君追问道。

    “我同样不会做。”

    “那如果是官员、贵族之类的呢,你怎么办?”

    “那我就更不会做了。”

    听见这样的回答,独仙说道:“你们听听,与过去的人相比,现代人真是截然不同。在以前,如果上层想做什么事,只要下达命令就可以了,没有办不成的。可是再看现在,就算上层有命令,有些事依旧办不到。现代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就是无论你是谁,都不可能过分地威逼他人的人格。无论是贵族,还是上司,都是如此。如果要往厉害里说,那就是在现代的这个社会,对方权力越大,被压迫方的气愤和反抗就会越严重。所以,与过去相比,现代社会是个新时代,因为就算是上层的命令,要想做到也没有那么容易了。如果从前人的角度看现代社会,有些事如果放在以前,根本是难以想象的,但是在当今社会却都变得合理了。世事变迁真是神奇!在此之前,迷亭提到的文明未来记固然可以当作笑谈,但是如果参照未来的发展倾向,其中的很多东西还是很有研究价值的。”

    听见这话,迷亭接茬儿道:“能有如此知己着实不容易。因此不管怎样,我都得继续说说这个文明未来记。正如独仙所说,在当今的社会上,只有那些落伍的老顽固才会妄图以官家的权威压人,或者自恃有两三百跟竹枪,就想肆意妄为,这就好像坐轿子的人妄图和火车争个快慢。或者也可以说,这种老顽固就是罪魁,就是放贷的长范。所以在面对这种人时,静观其变就可以了。不过这些都只是小问题,而我的未来记的社会现象却事关整个人类的命运。如果对当今文明趋势加以观察,再加上我自己的深思熟虑,我觉得,在未来的社会,人们已经不可能在结婚了。希望这种说法没有吓到各位,下面我就来详细阐述一下这样说的原因。当今社会的发展是围绕着个性的,这在之前已经提过。在过去,家长代表一家,郡守代表一郡,诸侯代表一国。所以,其他成员可以说没有任何人格,而且就算有也无法被承认,只有那些代表者除外。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情况一下子发生了巨大转变。个性成为人人强调的东西,似乎每个人身上都有如此表现,那就是‘你’‘我’异常分明。如果在路途中,两个人相遇,他们会想‘同样为人,我并不比你差’,内心的争斗也就由此上演了。而当他们各奔一方时,每个人的个性都得到了更大的提升。然而事实上,个性普遍地增强也就意味着个性普遍地减弱。在预防他人迫害自己这方面,人们的个性的确增强了。但是与过去相比,在不得随意侵犯别人这方面,人们的个性又显然减弱了。

    “如果单就个人而言,当然是希望自己的个性越来越强,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个性减弱。因此,一方面,他们坚守‘不许他人动我一根汗毛’的原则;另一方面,他们又企图‘动动别人的汗毛,哪怕一根也好’,使原本就在减弱的方面愈发严重。人们之间的空间就这样愈发狭隘,只要活着,就难以自在。人们总是竭尽全力地自我扩充膨胀,甚至都快到了极限炸开了,所以不得不生活在永恒的痛苦中。所以,他们企图通过将个体之间分开来缓解痛苦。对这种人来说,只能自食恶果,所以在这种痛苦中,家庭成员分居制就是他们想到的首个解决方案。

    “有时间,你可以去看看日本的那些山沟,所有家庭成员都挤在一个屋子里。在这些人中,你完全找不到什么值得强调的个性。就算有个性,也并不突出。所以就这样,大家一起生活。但是对文明人来说,无论是谁,哪怕是父母子女,为了不吃亏,也要尽量压制对方。所以,分居制是必然的,以便于保证双方安全。相比之下,欧洲的文明要更加发达,所以对这一制度的实行要比日本更早。当然,父母子女同住一屋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但不常见。而且即便如此,儿子也得支付利息才能从父亲那儿借钱,甚至有可能还要交房租,看起来和外人没什么区别。其实,这种风气非常不错,它之所以能够形成,是因为对于儿子的个性,父母给予了足够的认可和尊重。日本以后也会形成这种风气,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亲属越走越远,父母子女也分开居住。在此之前,个性一直被压抑,此时却可以一直发展下去。更有甚者,随着个性的发展,相应受到的尊重同样会不断扩展。因此,要想舒心就必然得分居。可是到了今天,父母子女已然分开了,只余下夫妻二人还在一起,所以目标自然会对准他们。在现代人眼中,总是误认为在一起生活就是夫妻,简直错得离谱。只有具备了合得来的个性,两个人才能真正地一起生活。这种问题在过去根本没什么,总是说什么虽然是两个身体,但心是一个。也就是,夫妻二人完全可以被当作一个人。所以才有了一些野蛮的说法,例如什么‘生则同衾,死则同穴’,什么死了也是一路货色。

    “然而到了今天,这种情况就行不通了。那是因为,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他们的个性都非常分明,难以融合。要想让现在的妻子按照丈夫命令行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女校里,穿着灯笼裤的她们已经将自己的个性锻炼得十分牢靠,在结婚时也是梳着西洋发髻的。所以,如果在做事时,一个妻子只会顺从自己的丈夫,那与其说她是妻子,还不如说她是木偶呢。对一个妻子来说,她越是贤惠,个性发展得就越是强烈,而且随着这种发展,和自己的丈夫也就愈加地合不来。这样一来,造成的结果自然是夫妻双方矛盾增多。所以,所谓的贤惠妻子自然会整天与丈夫闹矛盾。虽然这事原本无须过度指责,但是,夫妻双方的痛苦程度往往随着娶妻的贤惠程度而增加。夫妻之间有一条分隔线,非常分明,如同油和水一般。如果这条分隔线能找到平衡,并且相对稳定,那情况尚算不错。可是如果双方企图凌驾于另一人之上,随意摆布对方,那这座家庭的大厦就要如同地震般的倾覆了。这样一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就会意识到,无论对哪一方来说,夫妻同居都不是件好事……”

    听到这里,寒月不禁疑问道:“照你这么说,情况太让人不安了,难道夫妻非分开不可吗?”

    “必然是要分开的,世界上所有的夫妻都不例外。以前的夫妻都是同床共枕,但是在未来的社会中,会认为这种人反倒没有夫妻资格。”迷亭说道,语气颇为轻快。

    在这种关键时刻,寒月脱口说道:“看来,我就是没有资格的那类人了。”这无疑暴露了他的爱妻之情。

    迷亭则接着讲道:“对我们来说,幸运的是生在了明治时代。就拿我为例吧,我现在过的就是单身生活。这都是因为,作为文明未来记的作者,与当前的形势相比,我头脑中对未来的预见还要更远一步。有人说,我之所以会这样是失恋的原因,这完全是胡扯。这些人往往目光短浅,看到的有限,真是值得同情。抛开这些不论,我还是接着说说未来记吧。

    “按照我的预想,会有一个人在那时突然降临到这个世界上。他是一个哲学家,还会提出一种前所未有的主张,即人是具备个性的动物。如果将个性消灭,那人类必将走向灭亡。所以,必须竭尽全力保持并发展人类的个性,哪怕付出任何代价也在所不惜,以便于实现人类的意义。有些婚姻并非出于双方自愿,之所以会发生完全是拘泥于陋习的结果,这种不正之风完全违背了人类的自然趋势。在以前那种愚昧时期,没有强调个性,如果这种事发生在那时另当别论。但是当今社会的文明已经高度发达,如果还碍于陋习而发生这种事,并且不以为耻,那就太荒谬了。在当今世界,文明已经发展到了顶峰,两个个性要想超越一般亲密关系而结合在一起,这是不可能的。这种原因显而易见,可是尽管如此,依然会有一些没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偶尔因为恶劣感情的刺激而擅自结婚。这种行为完全违背了德行伦理。在面对这种不正之风时,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地去抵抗,以求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人性、文明和青年男女……”

    听到此处,东风猛地将大腿一拍,然后坚定地说道:“对于您的高论,先生,我坚决反对。在我眼里,爱和美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我们之所以能感觉完美的幸福完全是它们的功劳。同样是因为它们,我们才能拥有高尚的情操、神圣的品格和纯净的同情心。所以,无论我们生于何时,处于何地,都必须牢记爱和美。而在现实世界中,这两种东西则分别体现为夫妻关系和音乐、诗歌。所以,在我眼中,只要这个地球上的人类不灭绝,夫妻和艺术就永远常在。”

    迷亭反驳道:“如果还能存在自然是好事,然而在当今的哲学家口中,它们早晚是要走向消亡的,所以除了认命,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就连你说的艺术,最后的结果也不会有什么差别,它和夫妻关系的命运是一样的。个性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个性自由吧?个性自由就相当于个体分明吧?至于艺术,又有什么可能存在呢?艺术为何会繁荣?是因为在个性上,艺术家和欣赏者存在共同点。你肯定想成为一名写新体诗的诗人,可是不管这个愿望多么强烈,如果所有人都对你的诗毫无兴趣,那么除了孤芳自赏外,你还能怎么做呢?就算你写出再多的《鸳鸯歌》来,同样无济于事。不过幸运的是,你生在明治时代的天空之下,所以你的诗还是受世人欢迎的……”

    “这太夸张了,读我诗的还没有那么多。”东风说道。

    迷亭接着说道:“倘若现在的读者都不多,那到了哲学家主张非婚论的未来,文明已经高度发达,恐怕就再也没人读你的诗了,一个都没有。当然,他们不读你的诗并非是和你这个人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那时的人都拥有自己的个性,所以唯一能引起他们的兴趣的也只有他们自己写的诗。这种趋势在当代的英国已经十分明显。在现代的英国小说家中,例如梅瑞狄斯[107]、乔伊斯[108],在他们的作品中,个性得到了最鲜明地体现。所以,很少有人对他们的作品感兴趣,其实这也很正常。因为只有富有同样个性的人,才能在这些作品中找到共鸣,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趋势不断发展,等到提倡非婚论的时候,艺术还有可能存在吗?我说的没错吧?一旦到了那种时候,彼此完全无法理解对方的作品,我们之间又有什么艺术可谈呢?”

    “或许你说的没错,但是我的直觉却让我不敢苟同。”东风说道。

    “从直觉上,你不敢认同我的说法,而我的这些说法也不过是来源于自己感觉。”迷亭说道。

    这次轮到独仙君说话了,他说:“无论是直觉还是感觉,可以肯定的是,对人们来说,生活随着个性自由的增强而越来越不舒心。尼采为何会提出超人哲学?完全是因为无法排遣这种束缚感。如果猛地一看,很可能会将这种不满错认为他的理想。他生活在十九世纪,那时个性正处于发展中,所以即便是面对着自己的邻居,他也不敢安心入眠。所以,在这种束缚下,这家伙才开始不满地胡说八道起来。他写的东西看似痛快,但事实上,却值得怜悯。在我眼中,那并不是奋勇向前的声音,这声音反而代表了一种愤懑憎恨。其实,这事也很正常。因为在古时候,只有出现一个厉害人物,他的旗下必然会聚拢很多人,那是一种令人愉悦的感觉。既然这种快事已是事实,那又何必将它付诸笔尖呢,像尼采那样写在书本上完全没有必要。

    “所以,虽然都是写超人性格,但无论是荷马,还是十五世纪的英国民谣,在感觉上,都是截然不同的,写得十分乐观快活。这是因为,这种快活就是现实中的体会,写在纸上自然不会有什么苦涩。可是到了尼采那时,这点却做不到了。因为一个英雄人物都没有,而且就算有,也不会得到人们的认同。在古代,孔子只有一个,所以他的话自然有威信。可是到了现在,有好几个孔子,甚至世人都是孔子也不是没可能。所以,即便你大声嚷嚷自己是孔子,威信也荡然无存了。因为威信不存在自然生出愤懑,因为愤懑自然要诉诸笔尖。

    “我们不想要束缚,所以得到了解脱。可是得到了解脱之后,又再次感到束缚。所以,我们不知所措。可见,虽然乍看之下,西方文明似乎十分好,但事实并非如此。东方却正好与之相反,从古代开始,东方就重视精神修养,这是条正确的路。个性发展的结果如何?神经衰弱成了大家的通病。当大家正手足无措时,‘王者之民,荡荡焉’这句话的价值就突显出来了,也就明白了决不能轻视‘无为而治’这句话。不过可惜的是,还是明白得太晚了,就好像知道不能痛饮时,已经酒精中毒了一样。”

    此时,寒月评论道:“诸位说了这么多厌世之语,但不知为何,我却没有丝毫感动,这是为什么呢?真是奇怪。”

    “估计是你刚结婚的关系吧。”迷亭答道。

    主人这时也突然说了这样一番话:“虽然结婚了,但也不要就此认为女人是好东西,否则就错得离谱了。我给大家读段文章吧,蛮有意思的,以供诸位参考。请各位倾耳细听。”说完这话,他拿起了一本书,就是最开始时,他从书房里拿出的那本,然后说道:“别看这本书很旧了,但也正是从那时开始,在一些人眼中,女人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厉害!这书是啥时的?”寒月问道。

    “是十六世纪的,作者叫托马斯·南希。”主人答道。

    “十六世纪?天啊,难道从那时起,人们就开始侮辱我妻子了吗?太让人震惊了。”寒月说道。

    “在这本书中,女人的各种毛病都有所体现,估计你妻子也不能幸免于难,你可要好好听一听。”

    “我是要听的,太幸运了。”

    “书中最先阐述的是自古以来,各位先世贤人的女性观。你们都在听着吗?”主人问道。

    “都在听,虽然我是单身,但也洗耳恭听呢。”迷亭答道。

    于是,主人接着读道:“亚里士多德认为,不管什么样的女人,都是祸患。因此,在娶妻时,宜小不宜大。因为与大祸患相比,小祸患的损害更小些……”

    “寒月,你妻子是大祸患还是小祸患啊?”迷亭问道。

    “估计大祸患吧。”寒月答道。

    “哈哈哈,这本书不错,够有趣。往下读吧,快点儿。”迷亭说道。

    于是,主人继续读道:“也许有人要问,世上最大的奇迹为何?贤能之士以‘贞洁之妇’答之……”

    “贤能之士?谁啊?”寒月问道。

    “不知道,书中没表明。”主人答道。

    “不管是谁,肯定是在女人那儿受过伤。”迷亭说道。

    “其次是第欧根尼[109],有人问最好的娶妻年纪为何?第欧根尼以‘青年不宜娶,尚早;老年不宜娶,太晚’答之。”

    “估计在思考这个问题时,这家伙是喝醉了吧。”迷亭说道。

    “毕达哥拉斯[110]则说,在这个世界上,唯水、火、女人可惧之。”

    “听听这些希腊哲学家的话,真是出人意料,竟然这样不切合实际。”独仙君插嘴道,“在我眼中,在这世界上,没有任何可怕之物。遇火不着,遇水不沉……”说着说着,独仙君就说不下去了。

    迷亭连忙充当救兵,说道:“遇色不迷。”

    主人接着读道:“在苏格拉底眼中,这个世界上最难的事就是管教女人。德摩斯梯尼[111]则认为,如果想让敌人困苦,最好的办法就是送他女人。如果这样,估计敌人就再不能奋起了,只能整日陷于家庭纠纷中。而在塞内加[112]眼中,世界的两大灾难,一指女人,一指无知。玛卡斯[113]和厄洛斯[114]则认为,女人就像船舶一样难以操控。还有普洛托斯[115],他说正是为了掩盖自身恶劣的品质,所以女人爱好用绫罗绸缎来打扮自己。在瓦勒里乌斯[116]写给女友的信中提到,这世上的所有事,没有女人干不出来的,愿你不会变成此类,还望天可怜见。还说,何谓女人,自然是善良的敌人、难以避免的痛苦、天然的诱惑、甜蜜的剧毒。虽说只有无德之人才会抛弃女人,但如果不这样做,相比之下,需承受的痛苦想必更多……”

    “我可不想再听了,先生,这么多侮辱我妻子的话足够了。”寒月说道。

    “再听听吧,也就还有四五页。”主人说道。

    “依我之见,是时候结束了,再读下去估计您太太就该回来了。”迷亭玩笑道。

    在迷亭说话这当儿,女主人呼唤女仆的声音“清子!清子”从饭厅那边传来。迷亭连忙说道:“你太太在家呢,这下可完了。”

    “无所谓。”主人一边说,一边笑了起来。

    “您回来了,苦沙弥太太?什么时候的事啊?”迷亭冲着饭厅喊道,然而并没有得到回答。迷亭没有气馁,再接再厉地问道,“刚才的话您听到了吗,苦沙弥太太?”依旧没有答话。他又喊,“您可别误会,刚才那话是十六世纪的南希说的,和您丈夫可没关系。”这时,从远处终于传来了回音,女主人答道:“无所谓。”

    这时,寒月不禁大笑起来。迷亭也大笑道:“对我来说,也是无所谓的,哈哈哈……实在抱歉。”

    就在这时,有人一下子拉开了正门,但除了沉闷的脚步声,并没有传来招呼声。接着,客厅的纸拉门也被拉开了,然后多多良三坪先生的脸就出现在了门口。与往日相比,多多良先生今天的着装截然不同,不但穿着雪白的衬衫,连礼服都是新的。在他的右手上,拎着四瓶啤酒,用绳子捆在一起,看起来颇为沉重。他将啤酒放在了干松鱼的旁边,然后就直接坐下了,一句招呼都没有。而且他的坐姿也不端正,反而将腿伸出斜支在那儿,看起来颇为气派。

    “最近怎么样,先生?胃病可好些?不要整天待在屋里,对身体不好。”多多良用九州话问道。

    “我没什么感觉。”主人答道。

    “先生,您的脸色不佳啊,原本就很黄了。最近这段时间,钓鱼是个不错的选择。去品川那边,然后再租条船。上一周,我就钓去了。”多多良说道。

    “哦,钓着了吗?”主人问道。

    “没有。”

    “那你还去?啥也钓不着也有趣吗?”主人问道。

    “这对培养我的豪迈之气有好处。诸位也去钓过鱼吗?有什么感想?这可是个有趣的事。试想一下,在茫茫的大海上,划着一艘小船四处飘摇,好玩儿着呢。”无论是谁,多多良先生都能主动搭讪。

    “如果是在一个小海里,然后划艘大船,这我倒是想试试。”迷亭答道。

    “钓鱼嘛,还是得钓上点儿什么才好玩儿,鲸鱼或人鱼都不错。”寒月答道。

    “这种东西上哪儿钓去?你们这些文学家哟,连点儿常识都没有。”多多良说道。

    “文学家吗?我可不是。”

    “哦?那你是什么?对我这种实业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常识了。最近一段时间,我的常识愈加多了,先生。估计是在工作的地方熏陶的吧。”多多良说道。

    “哦,多了什么?”主人问道。

    “就说说这香烟吧。要想保住颜面,那种朝日牌、敷岛牌什么的,就是您吸的那种,是不能抽的。”多多良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根烟抽了起来,那是一种埃及烟,上面还带着金纸烟嘴。

    “你这样炫耀,钱够用吗?”主人问道。

    “虽然不够用,但是有办法解决。一吸这种烟,在他人眼中,我的信誉就会得到很大提升。”

    “与寒月相比,你这信誉来得可真容易。不像他,还得费劲儿地磨玻璃球。寒月,这可真是一种轻松信誉,对吧?”迷亭冲寒月问道。

    还没等寒月回答,多多良就连忙说道:“寒月?寒月先生就是您啊?您当上博士了吗?如果没有,那就我当吧!”

    “你也要当博士?”寒月问道。

    “那倒不是。我指的是给金田家当女婿。说起来,这事实在抱歉。不过我也是没办法,对方一再请求,我只好却之不恭了。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心里还是觉得很对不起寒月先生的。”多多良说道。

    “没什么关系。”寒月答道。

    “不错,你要有这个想法,那就随便娶吧。”主人说道,语意模糊。

    这时,不甘寂寞的迷亭又开始胡扯了,他说:“这可是件好事,值得祝贺。所以说嘛,无论家里的小姐什么样,千万别发愁,早晚能嫁出去的。这不就按我之前的话来了吗,竟有这样一位厉害的绅士当女婿。这回你的新体诗可有的写了,东风,速速动笔吧。”

    “哟,这就是东风先生啊!您打算为我的婚礼写点儿什么啊?到时候,我就印好发给各处,送到《太阳》杂志社去也没问题。”多多良说道。

    “当然可以写,何时用?”东风说道。

    “何时都行,您有写好的吗?那样也行。到时候,我请您喝香槟以做报答。香槟,您喝过吗?味道不错。等到结婚时,我打算请个乐队,先生。到时候,将东风先生的作品谱上曲,然后演奏出来,这主意如何?”

    “你自己看着办吧。”主人答道,语气颇为冷淡。

    “这谱曲的事您能做吗,先生?”多多良问。

    “瞎说什么。”主人答。

    “谁懂音乐啊,诸位?”多多良问。

    “在选婿上,寒月已经落榜了,但是尽管如此,在拉提琴上,他可是个高手。你快求求他,心诚点儿,要想让他答应,估计只喝香槟是不行的。”迷亭说。

    “您放心,我是不会给您喝那种难喝的香槟的,就是那种只有四五块钱。我给您喝的绝对是好的,您就答应了吧。”多多良说道。

    “我当然愿意效劳,而且就算只有两角一瓶的香槟或者什么报酬都没有,我也是愿意帮你谱曲的。”寒月答道。

    “哪儿能让你白作呢,报酬还是要有的。如果你不喜欢香槟的话,那就给你这种报酬吧,你看如何?”多多良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些东西放在铺席上。那是一些少女的照片,都是十八九岁的年纪,有的是半身像,有的是全身像,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有的穿裙裤,有的穿正装,还有的梳着高田髻,这些照片一共有七八张。然后,多多良接着说道,“这些人都可以用来当作结婚对象。先生,您可以从中选择两位,然后为寒月和东风先生牵线,这也算是给他们的回报了。”他一边说还一边拿着一张向寒月问道,“这个怎么样,寒月先生?你喜欢吗?”

    “看着不错,麻烦您费心。”寒月答道。

    “那这个呢?怎么样?”多多良又换了一张问道。

    “也不错,劳您费心。”

    “那你相中哪个了?”

    “都不错,哪个都可以。”

    “哟,你这个人还挺风流。这可是个博士的侄女,先生。”多多良说道。

    “哦,这样啊。”主人答道,听起来颇为漫不经心。

    “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少女不但岁数小,而且还有个好脾气。如果选择了她,光陪嫁就有上千元呢。还有这个,她父亲可是县知事。”多多良在那儿自顾自地说道。

    “我能不能把这些都娶了呢?”寒月玩笑道。

    “都娶了?难道你主张一夫多妻制吗?你这心也太大了。”多多良说道。

    “一夫多妻制吗?我倒没这想法。不过我倒是主张食肉。”寒月说道。

    “看看这些东西,你还是赶紧收起来吧,别在那儿胡说八道了。”主人呵斥道,语气颇为不满。

    听见这话,多多良追问道:“这么说,对这些少女,所有人都不敢兴趣吗?”他一边说,一边将这些照片收起来重新装进了口袋里。

    “这些啤酒呢?干什么的?”主人又问道。

    “那是我给您带的礼物,您来一杯吧。是为了提前庆祝,这可是我特意从路口酒馆买来的。”多多良说道。

    主人拍手招来女仆,让她打开瓶盖,然后和在座各位一人一杯。除主人外,还有迷亭、寒月、独仙和东风先生,他们共同对多多良先生的婚事表示祝贺。多多良接着说道:“我希望在座的各位都能去参加我的结婚典礼,到时请你们务必赏光。”神色看起来颇为兴奋。

    “还是算了吧。”主人连忙答道。

    “先生这是为何?在我的一生中,这可是件大事,按情理来说,先生哪有不出席的道理呢?”多多良说道。

    “这和情理没什么违背,反正我不去。”主人答道。

    “先生为何如此呢?是因为没有合适的衣服吗?裙裤、外褂还是有的吧?您真应该多去和人接触,先生。到时候,我还可以将一些著名人物介绍给您。”多多良说道。

    “算了吧,我不感兴趣。”主人答道。

    “就算是看在您的胃病上,也应该去,这是有好处的。”

    “好不好处的,无所谓。”

    “您既然如此坚持,那也只能从命了。”多多良说完又向迷亭问道,“您呢,先生?能来赏光吗?”

    “我吗?我肯定会去的,没什么能阻拦我。如果有可能,当你们的媒人也可以,这可是我的荣幸。正好,我想起一首俳句‘香槟九度喜春宵’——什么?已经有媒人了,铃木滕十郎?哦,是他啊,这倒不出我所料。虽然可惜,但也只能这样了。总不能两个媒人吧,那就多了。不过你放心,无论如何,我都会去的。”迷亭说道。

    “那您呢?来吗?”多多良又向独仙君问道。

    “我吗?‘一竿风月半生闲,垂钓白苹红蓼间。’”独仙答道。

    “什么意思,是选自唐诗吗?”多多良问道。

    “什么意思吗?我也不知道。”独仙答道。

    “这就没办法了,那寒月你呢,就冲着以前的那段关系,你也得赏光吧?”

    “我当然会去,否则不就没机会听乐队演奏我的曲子了吗?我可不想留下这样的憾事。”寒月答道。

    “就是这么个理,那你呢,东风先生?”

    “容我想想,”东风想了一会儿答道,“我自然也要去,但我想将我的新诗诵读于你们夫妻二人的面前。”

    “太好了,在我的一生中,还是头一次觉得这么好呢,所以我得再来一杯。”多多良一边说一边自顾自地喝起了自己带来的啤酒,最后整个脸都变得红彤彤的。

    此时正值秋季,白日渐短,太阳已经要落山了。火炉上扔着很多烟蒂,形成了一堆,里面的炉火也已经熄灭。虽然在此之前,大家还在从容不迫地闲聊,但是到了此刻,这种谈兴也已经渐渐消弭。最先开口的是独仙君,他站起来说道:“我要告辞啦,天色已晚。”其他人也陆续开始附和着告辞,然后就一起离开了。就这样,突然间,客厅就冷清了下来,就好像戏班子散场时的情景。吃完晚餐的主人又钻进了书房,女主人拢了拢自己的衣服领子,开始缝她那件夹袄。这件夹袄她平时常穿,经过多次浆洗,此时已经有些褪色。至于孩子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梦乡。女仆也没闲着,跑去了澡堂。

    无论对任何事物,这些人似乎都满不在乎,但这不过是表面现象。事实上,只要将他们的心灵打开,各种悲哀凄凉的声音就会喷涌而出。就说独仙君,表面看来,他似乎已经超然物外。但事实上,他的两腿就没从地面上离开过。还有迷亭先生,看起来万事都无所谓,但他的世界也并非画中之景那么美好。还有寒月,他已经放弃了和玻璃球的对抗。对他来说,最妥当的做法就是将老家的妻子接到身边,但是如果这种生活长久地维持下去,他必将感到厌倦,这是在所难免的。至于东风先生,虽然他现在总是给女人写些献诗,但是再过个十年八年,这种事的弊端就该显露了。还有多多良先生,至于他会成为什么样的人,那可不好说。但愿他能成为那种人,一辈子都能请人喝香槟,并为此扬扬自得。铃木先生估计会继续在生活中奔波,虽然这会让他疲惫不堪,但是与止步不前相比,到底要好一些。

    在这个世界上,身为一只猫的我已经生活两年了。在我的脑海中常有这样的想法,估计以后不会再有我这样的猫了,如此地见多识广。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在不久之前,一只叫莫尔的猫突然声名远扬,与它素不相识的我着实被吓了一跳。此后,在我的探听下才发现,原来这家伙已经死了一百多年了。不过也难为这个家伙,竟然为了吓唬我,特意从遥远的冥界以幽灵之身穿越过来,估计也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好奇心吧。在去面见自己的母亲时,这只猫叼了一条鱼做礼物。谁知路才走了一半,它肚里的馋虫就被勾出来了,于是这条鱼就进了它的肚子。这只猫如此不孝,可是在才华上,即使与人类相比,它也毫不逊色。甚至就连他的主人,也会被它偶尔的诗作震惊。在一个世纪之前,竟然就出现了如此有才华的猫,那像我这种一无是处的家伙,更应该早点儿辞别世人回到虚无之乡去,这样反倒要好些。

    主人终究会死的,不过是早晚的事。金田先生虽然现在还活着,但也和死人没啥区别,因为他的心早已被私欲占满了。秋天的树叶已经没剩下多少了,对于万物来说,无论如何,最后终将走向死亡。就算活着,用处也不一定大,与之相比,更聪明些的做法还不如早早死去。按刚才诸位先生的说法,对人类来说,自杀将是他们最终的命运。这个世界诸多束缚,如果不多加小心,恐怕我们猫也会投生到这个世界上,那就太可怕了。我心里也没来由地沉痛起来,于是为了使自己打起精神来,我也要去厨房尝尝多多良带来的啤酒。

    在秋风的吹动下,厨房的门并没关严,不知不觉中,厨房的煤油灯已经被门缝进来的风吹灭了。月亮静静地高挂在天空中,透过窗子,在屋里留下细长的影子。三只杯子放在茶盘里,其中两只里还留有液体,差不多有半杯,颜色和茶水没啥区别。这些杯子都是玻璃的,所以就算里面装着开水,依然会让人觉得冰冷。更何况现在正值秋夜,周围十分冷清。这些液体放在灭火器的旁边,在凄清月色的照耀下,在喝到嘴里之前,那种冰凉的感觉就已经让人打起了退堂鼓。不过无论何事,只有经历过了才有发言权。例如喝过这种东西的多多良先生,他的整张脸都红彤彤的,呼出的气热腾腾的。我是一只猫,然而尽管如此,保不齐我喝完这种东西就会变得高兴呢,这都是没准儿的事。

    既然生命最终都将走向死亡,与死后在坟墓里无奈地后悔相比,我情愿在活着时勇于尝试任何事。因此,我不停地给自己打气:“勇敢点儿,喝吧。”于是,我将舌头使劲地伸向杯子里,然后舔了几下,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结果那感觉把我吓了一大跳,舌头上传来刺痛的感觉,就好像被针尖扎了一样。这种东西显然不适合我们猫类,臊气烘烘的,人类竟然能喝得下去,也不知发了什么疯。无论如何,猫是受不了啤酒这种东西的。在第一次喝时,因为感觉难喝,我就打算缩回自己的舌头。然而我转念又想:“人们常说,好药必定苦涩。所以在生病时总是喝一些东西,看起来很奇怪,喝得他们的眉头都皱起来了。”所以我一直不敢确定,是因为吃药,所以病才好的呢?还是因为病好了,所以才吃药呢?对于这个问题,现在就是寻找答案最好的时机。

    如果除了一些苦涩,喝下去不会产生什么后果,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但如果喝完之后真能高兴起来,就像多多良先生那样飘飘忽忽的,那就成了前所未有的新发现,大可以对附近的其他猫倾囊相授。到底会发生什么呢?只有天知道。所以我只好强迫自己继续喝,然后把命运交给了上天。于是,我就这样把舌头伸进杯里,闭着眼睛继续喝,之所以要闭上眼睛,是因为在双眼睁开的状态下,我是万万不想喝的。我强迫着自己,终于将那半杯啤酒一扫而光。然后我就感觉不同寻常起来,非常奇怪。最开始是,我的舌头非常难受,就好像被火烧了一样。嘴里也如此,似乎受到了外部的压迫。可是在喝完几口后,慢慢地,一种舒服的感觉油然而生,当第一杯见底时,我整个人都轻松起来。于是,我又转向第二杯,心里觉得再喝点儿也没什么。于是,没过多久,第二杯也见底了。更有甚者,就连茶盘上洒落的那些,我都没放过,全都舔进了自己的肚子里。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一直呆呆地立在原地,以便于对自己喝酒后的身体状况有个了解。随着时间的流逝,身体的温暖程度不断升高。眼睛也蒙眬起来,睁一半闭一半。耳朵也热起来,好像发烧一样。我甚至想大声地唱歌跳舞,就是那种“猫蹦蹦”舞。此时,什么主人、迷亭、独仙啊,都不被我放在眼里,真想让他们滚蛋。还有金田老爷,我真想给他挠个满脸花。至于金田太太,她那大鼻子也保不住,非得被我咬掉一块不可。我有好多事想做,最后我站了起来,整个身形都飘飘忽忽的,然后歪歪倒倒地向外面走去。我心里觉得有趣,打算去外面对月亮问个好,我实在太高兴了。

    据我估计,我现在的感觉就是所谓的飘飘然吧。我的四条腿似乎都站不稳了,我踱着歪歪扭扭的步子,似乎是在散步,但又不像。与此同时,我十分想睡觉,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甚至分不清自己的状态,到底是在睡觉还是在走路?在我的感觉里,我的眼睛是睁开的,但是不知为何,眼皮却颇为沉重。事情已经到了这个样子,我也就没什么可顾忌的了,不管前面是什么,刀山也好,火海也罢,我都要一往无前。我浑身绵软,将腿伸向前方,结果“咕咚”一声,我猛地一惊,心想这下完了。不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当时的头脑依旧让我没办法再理清了。

    当我逐渐清醒时,发觉自己正在水上漂浮着。手足无措的我连忙用手脚胡乱抓弄,结果除了水,周围什么都没有。而且因为一番抓弄,直接使自己向着水底沉去。迫不得已,我只好将两条后腿翘起,然后用前腿去拨弄水,这时,水声哗哗的响起,我好歹把脑袋露出了水面。我想知道自己身处何地,连忙环顾四周,结果发现自己正在水缸里。在夏天来临之前,这水缸里养着一种水草,叫水葵。不过这些水草在夏天来临后就被乌鸦吃了个一干二净,而且这水缸也成了乌鸦们的洗澡池。缸里的水随着乌鸦洗澡次数的增多而减少,当减少到一定程度后,乌鸦们就会放弃此地。原本我还寻思,最近看不到乌鸦来洗澡,哪儿承想现在却轮到了我自己替乌鸦在这儿洗起澡来了。

    我的腿根本够不到水缸边缘,因为这中间的距离差不多有十几厘米。就算往上跳,同样没什么作用。但如果我什么都不做,那除了沉入水底,就没有其他结局了。我不停地挣扎,连缸壁也被我挠得嘎嘎作响。虽然碰到缸壁也会有些爬上来的感觉,但是用不了多久,我又会跌落到水里,再次发出“咕咚”一声。掉到水里后,喘不上气的感觉十分难受,迫不得已,我只好接着挠缸壁。没过多久,我的身体就越来越疲惫,心里也越来越焦虑,腿脚也越来越缓慢。甚至到了最后,即便是我自己,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了。是为了要跌进水里,所以我才去挠缸壁的吗?还是说我之所以挠缸壁就是为了跌进水里呢?

    我当时的情况可谓十分痛苦,心里不禁想道:“正是因为我想离开这个水缸,所以才会如此痛苦。可是虽然我的愿望很迫切,但事实上,要想爬出去是根本不可能的。就算我不会沉入水里,浮在水面上的我将前腿竭尽全力向前伸,也不过才十公分长,离十五厘米高的缸沿还差得远呢。既然如此,我所有的焦虑和挣扎就都是无济于事的。哪怕再过一百年,任凭我如何挣扎,要想逃出去也是不可能的。我现在之所以如此痛苦,正是因为我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可真是自寻烦恼,没劲儿透了,只有傻子才会这样自找苦吃。”

    “随它去吧,不要管了,放弃挠什么缸壁吧。”我心里这样想着,四条腿、脑袋和尾巴也就随之放弃了挣扎。慢慢地,一种舒服的感觉袭来。痛苦吗?高兴吗?我分不清。这是在水里?还是在主人的客厅?我同样分不清。不管了,随便在哪儿吧,一切都无所谓了。除了舒服,我再也没别的感觉了。不,不对,慢慢地,连舒服的感觉都没有了。我似乎进入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那里安宁、静好,就算天地化为飞灰也和我没关系了。

    我要死了,只有死亡时才能如此安宁。谢谢啊!谢谢啊!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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