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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了,朝八晚五单休,不论工资待遇还是工作内容都不能令人产生分毫热情,我浑浑噩噩过着,仅仅两天后,开始疯狂地想见她。我给她发短信,她白天回得很慢,可能幼儿园的工作密度大,但每次回的字都不少。我给她寄了一本《瓦尔登湖》,并建议她放在枕边,她录了自己唱的醉清风给我,我每天一有空就塞上耳机单曲循环。
异地之后,她会时不时在晚上发些不露头脸的照片给我看,这次是穿着小吊带,下次是小裙子下雪白的大腿,这让我心底生出一种无力作为的狂躁,我对这种可爱的使坏无法抵御,于是每天都不能安然入睡。我把这些照片收集起来,等她睡着后,在被窝里翻看,肆意挥霍着自己。
我克制不住地想去找她。煎熬到周六下午,我买了车票奔向她的城市,车窗外慢慢要出现晚霞,远处群山绵延,风景迷人,而我没有想要欣赏自然风光的心情。到站了,我几乎小跑出来,她静静地站在大厅某排椅子边等我,背了黄色的包,腿上穿着可爱的长长的袜子。快被云层淹没的阳光不甘心消失,我看到它们从大门、窗户、玻璃墙等各种可以透光的地方贪心地涌过来,洒落到她身上,企图多待上一分一秒。
我们欢快地抱在一起。我问,饿不饿?她点头,脸上化了淡妆,漂亮极了。我们去了火锅店,她问我,上班还习惯吗?我说,没啥习不习惯的。我压根不想谈论工作,转移了话题,问,瓦尔登湖,看了吗?她说,还没看完,挺治愈的。我说,这书适合你,我不行,我只要看它一页就想睡觉。她笑着说,所以你让我放枕边。我又问,想我么?她抿着嘴说,想呀,很想,每天都想。我说,那你也不跟我说。她说,你走那天我跟你短信说了啊,这不能说得太频繁,你会不珍惜的。我说,怎么会,你要频繁地跟我说,我才会频繁地跟你好。她在对面笑嘻嘻地问,你想多频繁?我故意扫视了一遍桌上的菜,说,你知道我最想吃啥么?她靠着椅背说,不知道。我说,你别离这么远,过来点我告诉你。她凑近来,没等我开口,忽然悄声地抢先说:我也一样,想吃你。
她说完,假装凶狠地睁大眼睛瞪我,但嘴角已快要憋不住笑。火锅上冒着热气,我看到热气后面那双明亮的眼睛,顿时起了反应。我说,你变坏了。她说,现在才发现么,是不是太晚了。我说,不晚,挺好,赶紧吃吧。
我怀揣烦乱的冲动,食物入口,味同嚼蜡,而她吃得津津有味,还逐一点评了每道菜,直到吃不下。她要去买单,我说,我刚去洗手间时已经顺路付了,走吧。我站起来帮她拿过了包,拉着手走出店门。
这是我第一次正经请她吃饭。街对面有一个摆了很多摊位的小市集,我们边走边逛,她在一个摊前停下,拿起颗蓝色的戒指看,我问,想要么?她还没回答,摊位老板及时插话说,帅哥,女朋友喜欢,快买了吧。我说,好。就买下了,她小心地放进上衣口袋。
走了几步,我说,帮你戴上吧。她拿了出来,我提起她手,看着几根细长干净的手指,另一手捏着这颗轻飘飘的、廉价到甚至不能被算作首饰的戒指,问,戴哪个?她说,哪个都行。我说,你习惯用哪个?她问,什么?我说,那就中指吧,你一个人的时候,我也就算是参与了。她明白过来,要打我。我说,这个还可以提醒你别太深了,对身体不好。她笑着大声说,才没有。
我帮她戴上,看着那张明显在抑制兴奋的泛红的脸,我说,你这么容易满足,这就是个小玩意。她说,刚才你在别人面前承认我是你女朋友了。我反应过来,我们从未公开过关系。我忽然有些触动,说,你想听,我现在就对整条街的人大声喊。她笑着说,别犯傻,我要自然状态下的。
天早就黑了,我们牵手走在路上,一阵冷风吹来,她另一只手也来抓我胳膊,头往我胸口钻。我搂住她,说,天转凉了就多穿点,会感冒,看看你手这么冷。她轻轻地点了头,因为身体带着走路的频率,我没察觉到,说,听到了么,你连夏天洗澡都得开点热水,怎么不肯穿厚点?她抬起头,撒娇般亲昵地说,听到了,爸爸。我吓了一跳,说,叫我啥?她低下头去,靠得我更紧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