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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沉默了半响,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孙小红想了想,道:“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阿飞没有回答这句话。
他知道要用什么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都是说不出的。
孙小红轻轻叹了口气,道:“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阿飞道:“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了这里?”
孙小红道:“我想决不会错。”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阿飞道:“能杀李寻欢,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孙小红又叹息一声,道:“一个人在做他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
阿飞道:“我不懂。”
孙小红道:“你最喜欢吃什么?”
阿飞道:“什么都喜欢。”
孙小红道:“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个人躲在背窝偷偷的吃。”
她笑了笑,道:“但若有许多人在旁边眼睁睁的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飞沉咛,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他当作享受?”
孙小红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的杀了他。”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假如我只有一个核桃,我一定回留着慢慢的吃,吃得越慢,我享受的时候越长,吃完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点难受。”
其实那种感觉并不是难受,而是空虚。
只不过“空虚”这两字她也说不出。
她接着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这世上唯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更难受得多。”
阿飞慢慢的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道:“我杀了他决不会觉得难受。”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得并不太快,因为他要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
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渐渐松弛,这正是种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台阶,走进门。
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衙,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道:“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认得你,挡了你的路能怎样?”
阿飞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你连狗都杀不死。”
阿飞道:“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
但竹剑也能杀人──在阿飞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现在竹剑有了光。
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孙小红在担心,她知道阿飞与人交手的经验并不多,纵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对一,很少被人夹击围攻。
他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已够快,但若对付这么多人呢?
孙小红想冲过去,助他一臂之力。
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阿飞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了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飞!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
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阿飞的穴道。
但就在他笔尖触及阿飞衣衫的那一刹那,他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飞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一分就已足够了。
孙小红终于还是冲了过去,身子就像是只穿花的蝴蝶。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较小巧而且不吃力的武功,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
孙小红也不例外。
她暗器的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
她始终认为阿飞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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