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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的色泽好看,一时半会儿的也没办法去买白瓷杯子,灵疏便去拿了三只竹筒,就是和他卖果酱糕的时候装了果酱送人的那种竹筒差不多的。
灵疏在地窖里的大酒坛里舀了些装在一只小酒坛子里抱了上来,不一会儿就抱着进了堂屋,三只竹筒摆在三个人面前,他一一倒上葡萄酒,刹那间酒香四溢。
木色的竹筒里,装着玫红色的酒液,看上去格外漂亮。
“这酒要慢慢品尝,”灵疏举起手里的小竹筒,笑着说,“如果能用琉璃杯装,就更加好看了。卫少爷,程先生,我敬你们。”
琉璃杯?
卫修涯有些诧异。
在大庆朝,琉璃是奢侈品,只有王公贵族才有那个能力及财力享有。
这小少年不过一个农家子,他怎么会知道琉璃?
卫修涯深深看了灵疏一眼,端起面前的小竹筒,轻轻抿了一口。
果香味与酒香味在唇齿间弥漫开来,口感柔滑,咽下去后有淡淡的甜味萦绕在舌尖。
对于卫修涯来说,这酒不算是佳酿,但却胜在新奇。
倒是程逸喝了一口后,忍不住赞叹道:“灵掌柜好手艺!”
“程先生也别叫我灵掌柜了,你们这么叫我,我都挺不好意思的,”灵疏说,“叫我灵疏或者小灵都好。”
大概是因为这里不是学堂,程逸没有之前灵疏第一次见他时那样矜持,他点点头道:“我年纪比你大,便叫你灵小弟好了。你要是不嫌弃,就喊我一声程大哥吧。”
“不嫌弃不嫌弃!怎么会嫌弃呢!”灵疏赶紧摆手,嘴甜道,“程大哥!”
妈耶,上次他和他大哥一起去村塾找这程先生,送亮亮上学的时候,明明程逸就很冷淡嘛,今天怎么突然这么热情?
灵疏都有点儿懵了。
难道程逸很喜欢吃上次他送的山楂酱和果脯?
灵疏于是好奇地问:“程先生今天到我家来可是有什么事?是亮亮在学堂表现不好吗?”
程逸笑道:“正明很乖巧,我今天是特意会一会灵弟你的。”
程逸所说的正明,就是亮亮,亮亮如今的大名叫严正明。
“我?”灵疏疑惑地睁大眼睛。
“今日在学堂里,有个叫陈湛的学童对正明说了些不好听的话,我听正明一板一眼地反驳他,教训他‘多劳多得,不劳不得’,把陈湛说得面红耳赤,”程逸道,“那时我就好奇是谁教正明一个六岁的小孩说的这些话,问了他才知道,原来是小弟你教的。”
当然了,亮亮肯定是说不出这么文绉绉的话来的,他当时就是把那会儿灵疏说给他们全家人听的那些话对陈湛说了,那些话的意思,总结下来,正是“多劳多得,不劳不得”。
程逸是觉得灵疏的这番话,直白易懂,却又讲明白了道理,就连亮亮这样的小孩子都能记得住,当世多少大儒恐怕都没有这份能耐,大儒们自是博学的,却很少有人能将大道理讲得这样深入浅出。
程逸一下子就对灵疏起了好奇心,于是今天便找了借口送亮亮回家,特意来见一见灵疏的。
灵疏这回是真的不好意思了,他毕竟来自于未来,所受的教育不同,对他来说这些道理都是常识,在大庆朝却成了很厉害的本事。
他摸了摸鼻子,有点儿心虚地笑了笑:“都是我瞎说的,我没有程大哥想的那么厉害。”
程逸笑道:“灵弟太谦虚了,我猜你以前应该也是读过书的吧,你现在年纪也不大,怎么没有继续读下去了?灵弟就不想考举人么?”
这年月农家子想要改变出身,只有考科举为官这一条路,只要是家里稍微有些条件的,谁家不把孩子送去读书?
卫修涯也在一旁带了些探究地盯着灵疏,他可是听卫元武说过,这位小灵掌柜是会认字的,再结合刚才灵疏很淡然地说出琉璃来,卫修涯猜测这少年恐怕出身不凡,来历神秘,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流落在了严家村。
灵疏一听程逸的话,将头摇的拨浪鼓一般,他才不要读书考科举,他早就看过书了,那些书上有不少考科举的例子,更是让他深刻认识到了科举的难度,科举是那么容易考的吗?有的人考一辈子也考不上,他以前就不是什么学霸,对自己还真没什么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