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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一到了秋冬,街口白灯笼一放,瞧着跟阴间也没有什么差别。
她家就在最里面的一个单元里。
“小孟回来啦?”一个五十来岁的妇人探出半个身子,“事情办好了?”
孟珊敷衍地笑了下,“好了,谢谢您。”
“都是邻居,谢什么。”妇人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那个什么”
不等妇人说完,孟珊已经拿出手机,“一共1130块钱,我这就转给您。”
妇人笑出满脸褶子,“好好,你转。”
孟家这回的丧事,虽然没有搭灵堂,但有些花销还是免不了,孟珊嫌烦,交给了邻居的“丧事一条龙”去办,1130块,已经是最低的价格。
付完这笔钱,孟珊才真正感到,自己成了孤家寡人,和父母再也没有关系。
她在路上站了会儿,感到饥饿,一想才发现,自己已经有十多个小时没有进食了。
路边有小餐馆,自家住房改建的那种,肉和蔬菜是最次的,油全是地沟油,一份盒饭、炒面十块钱左右,目标顾客是在附近做工的人。这些人不讲究,对吃的就两个标准,一要油多,二要便宜。
孟珊父亲就经常买这种盒饭,孟珊觉得恶心,每次看到他吃,就忍不住和他吵架。现在人已经没了,孟珊一闻到小餐馆传出来的熟悉气味,胃里就直犯恶心。
还是去菜市场买菜回来自己做一顿吧。
孟珊如此想着,转身朝反方向走去。
其实这条街里就有小规模的蔬菜水果铺,但孟珊总是去一公里外的菜市场买菜,因为她觉得,这条街上连蔬菜都沾染了阴气,人吃多了沾着阴气的蔬菜,说不定会患上怪病。
此时是午后,但接连降了好几天温,天色灰败,像极了死人的脸。
孟珊快步朝菜市场走去,那里是这一片最有人气的地方。
红尘与江湖是真的火,就连菜市场都播放着剧中的主题曲。孟珊还没有看,请丧假之前听见女同事们聊过里面的角色,知道现在有个叫“湖影”的男明星特别火。
买了足够一人吃的菜和肉,孟珊想,反正丧假还有几天,没别的去处,不如在家里追剧。
父亲火化的第一晚,孟珊追剧追到半夜,起身上厕所时,突然感到心慌。
那种感觉令人毛骨悚然,就像有一双眼睛,在某个她看不到的地方阴森森地看着她。
她连忙转身,恐惧地环视着四周。
房子很旧,是过去她父母结婚时的婚房,墙壁多年没有粉刷过,泛黄泛黑,那些印子白天看上去只觉得脏,到了夜晚,就像墙后藏着什么东西,它们离墙越来越近,好似马上就要从墙里冲出来!
孟珊打了个寒战,再次走到门边,查看门锁有没有锁上——回家之后,这个动作她已经重复了不下三次。
经过客厅时,她心脏毫无征兆地一紧。
正站着的地方,一天之前还摆放着她父亲的遗体。
房间里很安静,但这种安静像是具备了形体,像一个不断迫近的鬼怪。她望向被风不断吹开的窗帘,在窗帘被掀到最大程度时,看到了一张撕裂的笑脸。
“啊!”她惊叫一声,腿一软,摔倒在地上。
风停下,窗帘坠了下去。
她在冷汗中剧烈发抖,不知过了多久才颤巍巍地站起来,缓慢地朝窗户走去。
这里是六楼,外面不可能有人。
颤抖的手指牵住窗帘,“唰”一声拉开,眼前只有静默的黑夜,以及对面那栋没有灯光的楼。
孟珊激烈跳动的心脏终于缓下一股劲,她坐在床边,想继续追剧,但恐惧如影随形,再吸引人的剧情也不再能吸引她。
做丧事生意的人,不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起来也不分白天黑夜,哪家死了人,哪里就有他们。
冬天,是一年四季里丧事生意最好的时候。
换季容易生病,现在大城市里虽然早就没了“冻死”这种说法,但事实上,很多老人都是因为寒冷引起的系列毛病,而在冬天去世。
以至于民间有种说法,叫老人熬过了冬天,就等于多活了一岁。
王红英一边开车一边打哈欠,就这一个晚上,她已经往“西月”殡仪馆送了八趟了。这活儿本来该她儿子干,前阵子邻居孟家死了人,也是她儿子运的遗体,孟家的丫头最后给了她一千多块钱,若不是在一个地儿住了这么多年,她才懒得接这统共才一千多块的生意。
钱难赚,屎难吃,王红英心里骂骂咧咧,但还是得去下一家拉遗体。
她儿子前天去医院做了个盲肠手术,往后这一个多月,都得她这个当妈的大半夜运遗体。
和死人打了半辈子交道,王红英一点儿不怕遗体。她这车就是为运遗体而改装的,后面空着,专门装遗体。
现在后面就摆着一具遗体,又是个老人——今天运的全是老人。
本来副驾上应该坐着老人的儿子,方便喊魂。
但这家的儿孙都是些没良心的东西,觉得坐了运遗体的车不吉利,让她独自将遗体拉去殡仪馆,他们开自己的车走。
王红英瞧不起这些人,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吓得猛踩一脚刹车。
待车停下,她慌张往后看,后面明明除了一具遗体,什么都没有。
但刚才在后视镜里,她看到了一个坐着的陌生人。
“又眼花了”王红英用力搓着脸,灌了口热茶。
做他们这种生意的,在后视镜里见到后面有人是常事,并非是什么灵异事件,而是长期疲劳加上警惕而产生的幻觉。
王红英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将车再次发动起来之前,她看了看记事本,送完这一趟,还有三家要去接。但她被吓了这一回,知道自己若是再开下去,恐怕得出事,只得打电话让做同样生意的人来接活。打算把这一单跑完,就回家睡觉去。
天蒙蒙亮,王红英开着空荡荡的车从殡仪馆离开。从殡仪馆到四站外的光丹路,其实有一条小路,只有住在附近的人才知道。
王红英一个转向,驶入小路里,脑子越来越沉,忽见一条野狗从旁边窜出,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
因为疲惫,王红英的反应已经非常迟钝,这下更是准备不及,打着方向盘向斜前方的垃圾桶撞去。
“轰——”
乱放着的垃圾桶全被撞倒,潲水洒得到处都是。
背街里的垃圾桶脏得要命,王红英看着挡风玻璃上的垃圾,直接傻眼了。而更让她惊讶的是,最远的一个垃圾桶里,好像有一个人!
垃圾桶里怎么会有人?
垃圾桶横倒,那人的两条腿露在外面,似乎正在挣扎着往外爬。
王红英一下子想到,可能是个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的流浪汉,刚才跑过去的那条狗,嘴里不就叼着食物吗?
“我不会是撞死人了吧?”王红英又急又怕,见周围没人,想把车子开走再说,但又一想,现场乱成这幅模样,警察肯定有办法发现撞人的是她的车,到时候她就成了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真倒霉!”王红英坐在车里想了半天,见那双腿一动不动,心中更加害怕,最后心一横,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你,你没事吧?”王红英蹲在垃圾桶边,扯了扯对方的小腿。
垃圾桶里的人全无反应。
“完了,真死了!”王红英六神无主,哭了半天,拿起手机报警。
“喂,警察?我我撞死了一个人但我不是故意的,你你们来看看?”
刑侦局,重案组。
“北城分局刚接了一个案子,有人在风水巷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易飞将一个平板放在明恕面前,“你看看。”
垃圾桶里出现尸体,这种常见的案子几乎都是由分局自己解决,但现在是年底。每年年底时,警察们的压力就大,现在的要求是分局所有命案都必须汇总到刑侦局,重案组有权力和义务参与侦查。
“女尸?”明恕点开图片。
“现场已经侦查过了,报警者是个做丧事生意的中年人,她自称当时有狗冲出来,导致她撞向垃圾桶,发现垃圾桶里有人时,她还以为是自己撞死了人。”易飞说:“目前死者的身份还没有确定,法医初步检查,发现她的后脑有被钝器捶打的骨折伤,这很可能就是死亡原因。报警者当时看到的那条狗,嘴里叼着的并不是什么食物,而是尸体上的肉。流浪狗啃食尸体,在尸体上造成了很多影响判断的伤。”
明恕快速浏览图片。
分局传来的图片非常详尽,尸体下穿深蓝色的牛仔裤,鞋已经掉了,上穿鹅黄色薄毛衣,上面血迹斑斑。
因为没有衣物的遮挡,尸体的足部、双手、脖子、面部被严重啃咬,完全无法通过面容来识别身份。
明恕将面部的细节照放到最大,“确定这些全是被野狗啃出来的吗?”
易飞摇头,“分局还没有做完尸检,你觉得可能是人为造成?”
明恕站起来,“尸体我都还没看到,无法做出判断。走,去现场看看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