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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博物馆出来,虽然还没到饭点,但我们都逛得很累了。方刈刚才答应了和我吃火锅,我们一路驱车来到商场,现在时间尚早,不需要排队,可以坐下来好好休息、慢慢品尝,真是太美了。
这家连锁火锅店以服务态度极好著称,我和方刈两人坐一桌,就在巨大的景观落地窗旁;林渺和其他人坐在我们隔壁一桌。
桌子宽大,涮火锅放菜虽然方便,对坐的两人却会隔得很远,方刈说话声音向来不大,这样一来我更难听清了。
可与他一起坐,吃东西时我们都无法放得太开,因为会担心酱料汤汁溅到对方身上。
“小怜。”正当我纠结之时,方刈朝我招了招手,“你想坐我旁边?过来吧。”
“你怎么知道!”我还是很想和他坐在一起的,哪怕吃起饭来不那么随心所欲。屁颠屁颠地跑到他那边的沙发椅,方刈在我面前拦了拦,随后自己站起来,让我坐到里面靠窗的位置。
待他重新落座,我立刻蹭到他身边,腻腻地问他:“大哥哥真好,还把窗边的位子让给我,嘻嘻嘻。”
“走道上人来人往,我是担心有不长眼的、有熊孩子把你碰着了。”
林渺帮我们调了料碗,又盛了点自助小凉菜和水果,水果凉菜甫一上桌,就被方刈推到了我面前。
“你是不是饿了?先吃点儿。”他自己正拿着平板电脑点菜,问我:“小怜想吃什么就和我说。吃鸭血吧?”
还没等我回答,方刈已经戳了两下屏幕点好了鸭血,他忽然笑了,说给我点两份鸭血,我才够吃。
此处面北,窗外的阳光照不进来,而他轻轻一笑,却照进了我的心里。
并非揶揄我能吃,也没有暗示我异于常人,他的笑容只是想起喜欢的人的爱好时,单纯而清淡的欣喜。
阳光明明照不进这面大落地窗,我的眼睛却感觉微微一刺,湿了眼眶。
他记住了,他想起来了,他做到了。
平日里他不会在我面前主动提起,但潜意识里肯定牢牢记得我异于常人,我也是。所以每次当他特意帮我点上许多血时,我都会莫名地很感动。
不单是惦记我爱吃什么。
他记得,记得我需要什么。
我靠住他的肩膀,胸口铺延开的感情犹如潮水,把我素来爱吃的水果和凉菜的吸引力冲刷得一干二净。
我一时间竟分不清自己是快乐还是悲伤。
快乐理应胃口大开,可我一点都不想吃。
至于悲伤就更不合理,方刈这么牵记我,我凭什么悲伤呢?
是觉得“难得”吧。
我不是优秀的人,他却对我这么好,总是记挂我爱吃什么,喜欢什么,我……我没有大学以前的记忆,可是在他之前,根本就没有一个人……这样记挂我。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对于一个人而言是不是很困难的事情,我不知道。
我努力记住他的喜恶,记住他的习惯,努力到这本身就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但是……我从来没考虑过这是容易还是困难,我只是想记住关于他的事,想记住他。
“方刈太在乎我了。”我脱口而出,“你平时那么忙,不用总惦记我这些小事,无关紧要的。”
“我只是碰巧记得。”他好像笑了,又好像没有,温柔又淡然,“倒是你该少想点乱七八糟的,既然来了就好好享受美食,不然我的钱岂不是白花了。”
我最爱吃笋,想来这是第一次和方刈在外吃火锅,也是我第一次用火锅涮笋吃,我拿筷子夹了一根笋放进锅里,方刈立刻笑了。
“按你这吃法,一碟笋能吃一小时。”
“那怎么吃嘛!”
“往里倒啊。”他端起碟子瞟了一眼,“一共十一根。”
说毕,他把整碟笋全部倾倒进了三鲜汤里。
这土豪行为让我目瞪口呆,愣了半天,正想开口,方刈抢先一步:“好了,赶紧捞。”
“这么快?!”才下进去二十来秒吧?
“幼笋三十秒足够,你再不捞就煮老了。”他提着筷子伸入汤中,一下夹起四五根,直接放进了我的碟子,“算了,蒸汽容易烫手,我来夹吧,小怜快尝尝。”
我看他争分夺秒地把笋尖从汤里捞出来,认真严肃的样子真是可爱,心想还是乖乖吃笋,别给他添乱了。
我看着莹白淡绿的笋尖,不忍心让酱汁污了它们的清白,筷子一夹,直接往嘴里送。
我顾着吃笋,丝毫没注意身后沙发椅背爬上来了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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