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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的傍晚。
云渐渐多了起来,红黄的云朵,变得灰暗,太阳西下,暮色将笼罩大地。
方顺所带领的起义军,姗姗到达龙溪城两里外的位置,开始扎营,眼前之城,仿佛囊中之物,没有多大在意。
近两万人的军队。
远远看去,营地周围柴火通明。
站在墙头的士兵,看着远处密密麻麻的营地,不时觉得头皮发麻,这将会是一场恶战。
白乐已经接管了整个城池的城防。
许多百姓,把家中的木料,油料,石料,铁器都贡献出来,只为让兵卒守得住龙溪城。
整夜都在忙碌
等到深夜,开始宵禁。
全城人也变得紧张兮兮,生怕有人破城,将门窗关得紧紧,而城头上的人没有一丝懈怠,不断巡逻,防止起义军夜袭。
…
在另一边的起义军也乐得清闲。
他们并没有打算晚上攻城。
夜袭太不明智,容易误伤到友军,一天的疲劳,先休息一番再说。
陶换坐在帐篷里,随手拿起了一块羊腿,啃了起来,不时拿起酒碗,大口大口的喝着。
坐在主位上的方顺也是一样动作。
优雅不到哪去,完全是农夫汉子的模样,只是现在披金戴银,明晃晃的盔甲,穿在身上,像暴发户一样。
“主帅,探子来报,城里约有五六千名士兵,其中一半都是乡勇,似乎早有准备。”陶换啃着羊腿,不忘汇报着。
方顺满不在意。
“这六千人不算什么,我们拥有三倍于他们的兵力,兵器盔甲齐全,他们这穷地方拿不出像样的武器,只是任我们屠杀而已。”
这一路打下来,太过于轻松。
最为艰难的莫过于福州闽县城与兴化军驻地莆田城。
共计损耗了三万多兵力,幸好一路上通过各种手段,招募了大量的地痞流氓,或是农夫,成为起义军兵卒,源源不断地补充兵力。
而且还在兴化军驻地,收缴了大量的兵器,所以攻打泉州城才会如此轻易,才花费了九千人就拿下了整座城,还大发一笔,单单搜刮知州府府库,可拥有二十万两白银,五千两黄金。
还有在各大地主商贾搜刮的财富,共计不下一百万两。
各种丝绸布匹,玉石器物。
这还没有仔细搜刮的情况下,要是将全城翻个底朝天,几百万两不成问题。
在如此巨大的财富面前。
他开始飘了。
“解决完之后,我们就得北上,与中路军会合,听说他们在剑浦城受阻,久久未攻下。”
方顺随口说道。
内心满是讥讽之色,自己可是攻城略地,无所不能,而中路军连攻了四城,就在南剑州受阻,可笑至极。
“为何如此?”陶换疑惑问道。
“似乎遇到劲敌,他们在围攻剑浦时,遭遇邵武军突袭,虽然顶了回去,但损失过半,攻城受阻,在城下对峙着,再三要求我们回援。”
“嗯……我觉得此事不急。”
陶换开口说道,并将骨头丢到桌子上。
他可不想去救援。
若是去支援,就意味着攻下城,里面的财富就要与其他人均分,这费力不讨好,还不如先将龙溪城打下,蚊子再小也是肉。
方顺颔首,他也是如此想法。
气氛逐渐沉寂下来。
陶换又喝完一碗酒。
这酒真他娘的烈!
他此时脸上满是红晕,脑袋开始眩晕起来。
这酒是在泉州知州府那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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