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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三号那天,送欣芸回去到她的宿舍楼后,我便没有再和她联系了。
问题有三个。
一是,因为欣芸没手机,我也没问她要QQ的联系方式,她自己也不说。
二是,我们学院不同,上课教室不同,上课时间也不同,见面很难遇见。
甚至宿舍,还是相隔距离较远接近两个公里,我在南,她在北。
三是,因为那天表白,欣芸没直接答应做我女朋友,而且那时候的我,说起来确实是冲动,也可以说是赌气,我也没有把心里完全腾干净去追求她做我女朋友,虽然我也是真心想追求她,可是我的心在此之前没有放干净。
问题不是真的问题,有问题就有解决的办法。
但主要还是我那时的心境,还有欣芸的犹豫考虑。
那天下午我回去的路上,我想,要是那天欣芸直接答应,往后我会真心实意,不带半点犹豫去追求她。
因为我累了,想念一个人累了,没有结果的事,想着我很难过,我想真的找个人一起,把喜欢多年的人完全,让欣芸取代她。
听说,要想忘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再找一个人。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却做不到这样。
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能存在替代。
如果,我仅是喜欢欣芸,那么我可能不会坚持得了多久,可能我就会随着时间流逝,逐渐的忘了她,
但如果,我爱上了欣芸,那我一辈子都会喜欢她,不可能会忘记她。
更不会在某一天,我喜欢了别人,就会忘记了欣芸。
感情的事,我太敏感了。
有时候,爱了就是爱了,爱了就是永远。
不爱,就是不爱,不存在两个人在一起有多少时间。
虽然欣芸说过我是个流氓坏人,又说我是个痞子,但我只是放荡不羁而已。
欣芸不知道,她那天不答应,就让我那天的决定又退回前一天了。
我也好想知道,我能喜欢她多久,我会不会最后,因为喜欢,所以爱上她。
毕竟,喜欢一个人,并不表示爱那一个人。
既然欣芸不答应,我又没人可以喜欢,还是喜欢从前的人吧。
虽然不可能一起,但想念一个人就够了,起码会让我安静过完大学的时光。
想念两个人,我做不到。
如果我想念一个人,真的无法忘记,那不如一直单身,哪怕孤单一个人到老也可。
与欣芸那天分开后,往后的日子,我回到了自己的状态中。
大学的生活,虽然很轻松,但也是外松内紧,老师不督促,学生靠自觉。
每天,我都是到经管院的一楼大学堂去上课,然后在走出经管院大门口时的右手边那间比较小的101自习教室看书。
虽然以往的我都比较爱玩,爱出去到处闲逛。但这一年刚入大学的我,很用心看书学习。
那时的我,是心里非常的累了。妳并不知道,那时的我,心里的难受,心又有多寡淡。
那时的我,看人就像是看一个不过是有一双脚一双手一个身体一个脑袋的人而已,看风景就是山山水水,加上一堆人群,逛街不过是看那些衣服店铺,就连吃的,我也是随便吃两个苹果,或者一碗米粉度过一天。
除了看书,想跑步的时候,我才感觉得到,我好像还有事做,还有点追求。
我留着前刘海的长发,遮住了一半的脸。在课堂上,虽然有时候同学说我,但我并不在意,我只想用一只眼睛看这个世界就够了。
世界何其大,可大又与我多大干系?
同学们的目光,我又何必在乎那么多?
我,只想做我自己,安静,简单,如此就好。
连续一个星期六天,天天上课与自习,就连礼拜天的早上,我还是去看着书。
就连QQ那时候我也不上,手机只是当个时钟而已。
我没有去想欣芸,因为怕想多了,忘不了。
我草草的开始追求她,她没答应,那我了了的结束与她的继续。
虽然心里有时候,很难受,但也没办法。
时间就这么流逝。
过了十一天,整整一个礼拜多的时间,我和欣芸一次面也没碰过。
本以为,我和欣芸自此不相再见了。
哪怕再见了,也是像一般朋友那般,简单问候一声,然后擦肩而过。
可还是,意外发生了。
……
日期……2009年9月23号……
星期三,临近中午。
时间……11:47……
这是我和欣芸隔了十一天,没见过一次面。
而9月23号这天,第三次路上见到了欣芸。
这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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