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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乐乐一起,我们度过了大学最美好的青春,她当我是男闺蜜,叫我傻子,我叫她女疯子。但是男女之间哪里有什么纯友谊,其实,我喜欢她,不,应该说我暗恋她,暗恋她整整三年。
乐乐长得不能说是特别漂亮那种,但也算是个气质美女,最吸引人的就是她的开朗大方。
这三年里,她交过不少男朋友,短的三五天,最长的也就半年。我跟她不是一个院系,所以并不确切知道她到底交往过几个男生,但大部分分手后她都会拉我出去喝酒。
说到喝酒,她倒不是大部分女孩子失恋那种状态:各种悲悲戚戚、泪水长流、一醉方休那样,她每次看起来都不像分了手。她总是一边跟着音乐微微摆动着上半身,一边给我分析周围的男生女生们,有时像极了不称职的猎人,锁定了猎物,猎物一旦离开了视线,猎人也就无所谓得撇撇嘴,直接搜寻下一个猎物。
有时,我庆幸我一直隐藏着我的感情没有显露,才能这么一直陪在她身边。我知道她的心一直没有想安定下来,她像游戏人间的天使或者说是恶魔,她长得不错,又爱笑爱闹,在校园里算是名副其实的众星捧月的人物,但今天有了男朋友,过几天就分手的事儿也不少,偏偏分了手的男生还都跟她做了哥们儿。
乐乐把我当闺蜜是一件奇怪的事,但最后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成了她闺蜜了,唯一可能有关的就是别人叫她美女或者乐乐,唯独我一直叫她“疯子”。
最开始叫她疯子是情不自禁。
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学生会聚餐,北方有个说法是:女生干一杯,男生要干三杯。这姑娘来迟了大家起哄罚酒,她也不躲说喝也就喝了,干脆大方。
然后,事情就有意思了。她开始敬酒,并且从一边开始挨个敬了每一个男生,每敬一个她都连喝三杯。每个男生都苦哈哈地陪喝九杯。结果一场聚会,她一个姑娘,就基本挑了一场饭局的酒。到我的时候,我自认酒量不好怕喝多了,吃了几口菜,我就先举了杯子:“我酒量不好,所以我敬你吧,乐乐,我喝三杯,你随意。”乐乐笑着喝了一杯。我以为我逃过一劫时,乐乐又端起杯子,冲我狡黠地眨眨眼说:“鉴于你开悟得挺快,我也回敬你一个。”然后,在我逐渐绝望的眼神下,她连喝三杯。我一边喝一边苦笑说她是“女疯子”,她也乐得不行,回应我是“大傻子”,还调侃我“不会以为我这么就会放过你吧?”再然后,我就真的喝大了……
从那以后,我就叫她“疯子”,她就叫我“傻子”,莫名其妙就成了闺蜜。每次聚会看我喝得差不多了,她还常常帮我挡酒,但我还是没少喝多过。她酒量真的不是盖的,极少见她喝醉,即便是喝多了,看起来也像正常人,只是走路有点儿晃荡,也不要人扶还能照顾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