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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可没再搭腔。
公司里确实有这样的流传,说钟琳和徐珍是同学,只是多年后都混上了不同轨迹,谁也见不得谁好,每次撞上了都跟个仇人似的,哪个出事了另一个就要故意上去讽刺一遭。
也难怪人家常说老同学见面最想看见的就是别人过得累成狗。
当然,这话也不是随意能嚼舌根子的,也便是公司里的人私底下悄悄地叨嗑几句,在这样竞争压力大的环境下工作,再不来点新鲜的让他们嗑嗑瓜子,这生活也就太无趣了。
一直到下午三点多,宋轶歌才从昨天的醉酒中缓缓苏醒。许是昨天的酒喝得太狠,她的酒量向来不好,练了几年了都不见长进,一醉都要睡上好半天。
此时她正躺在林落归小小办公室的长沙发上,肚子上盖着一张薄薄的被子。
这张被子还是宋轶歌早前看到林落归在经常在办公室里熬夜写稿直接趴在桌子上睡着,梦里冷得直哆嗦却也不知道找点东西取暖,宋轶歌瞧着她实在可怜,适才买了几张被子在放在这里备用,没想到竟还有用在自己身上的时候。
“落落……”宋轶歌挠了挠略略发懵的后脑,视线在一眼能观全局的房间扫了一圈,几秒后才确定办公室里只有她自己。
“这姑娘,酒醒了也不知道叫我。”宋轶歌低声喃喃,摸着发扁的肚子,隐隐发觉胃部有点作痛,怕是昨天喝酒留下来的后遗症。
早年她的胃也没这么矫情,便是这些年不分昼夜地拍戏参加节目,又为保持身材克制饮食量,这不就给把胃病折腾出来了。
桌子上放着一杯蜂蜜水,她抬手摸了摸,瓶子外面还暖乎着。
这孩子还算有点良心。
宋轶歌捧起蜂蜜水刚喝了一口,听见办公室的门被推开的声音,头也不抬地又喝了一口,啧道,“知道我要守身材还给我泡这么甜的蜂蜜水,你倒是很良心。”
脚步声逐渐逼近,宋轶歌略感不对劲,还未抬眸就听到一声低嗓轻飘飘地传来,“就你这样的身板,再减就没得见人了。”
宋轶歌嘴角微抽,放下杯子,眯着眼睛端详着在前面坐下的周野,“怎么是你。”略是一顿,她的视线轻轻划过蜂蜜水,“这水是你泡的?”
“你昨天喝得不省人事,这个量刚刚好。”周野正经地答,下颚点了点桌面的快餐,“既然我泡的水都喝了,不差这一碗饭。菜是暮歌亲自做的,我跟他强调了要清淡,应该适合你。”
“周野,我看你不仅脸黑了,”宋轶歌好整以暇地靠在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瞧,“还厚了许多。”
周野挑眉一笑,“不厚点,怎么追得上你。”
宋轶歌依然看着他,“那你猜猜,哪道菜适合我?”
周野默了几秒,迎面厚颜无耻道:“你在说我吗?”
宋轶歌不易擦觉地勾了勾冷唇,“你也知道你只是个菜鸟。”她低头别开眼玩弄着自己的手指,眼色淡淡,不由分说道,“周野,以前我瞧得上你那是因为我愿意,如今我不愿意了,你就是倒贴也没用。以前,你在我这里倒还算个东西。现在,连个东西都不算。所以在我没有发脾气之前,最好在我面前消失。”
“腿长在我脚上,它愿不愿意动,那你得亲自问他。”周野吊儿郎当地装傻充愣,“不过你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的确不是东西,但我是个人啊。你也不用担心我会倒贴,这对你是亏本的买卖,但在我这里只盈不亏,哪里能谈得上倒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