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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的依旧心思缜密,灭了许国后,只要发现他们有一丝的叛意,该赐死的赐死,该砍头的砍头。
第三:杀几个头目倒是不难,可剩下的喽啰怎么办?
这一点丞相也想到了,他告诉卫王,所谓的江湖侠士,要么扬名,要么图利,满嘴的狗屁仁义道德,不过就是一群势利小人。尤其是丐帮,且不用说天地大道,只要把一根肉骨头扔在两个叫花子前,他们自己就能打起来。
退一万步说,大功成后,杀自己的人,总要比杀许国的士兵简单。
会藏弓烹狗的猎人,才是聪明狡猾的猎人。
仿佛这所有的一切,全部都已掌握在卫王和丞相的掌心里,他们在密室里定下诏安之策的那一刻,便已注定了这世间许多人的生死。
叶雨只能看到汤剑离不受此诏安而惨死的皮表,国与国之间的杀伐是他作为年轻人无法看透的。
方丈道:“卫王用诏安之计扩充军队,提早结束战争,这并没有错。”
叶雨道:“荒谬,他以为谁都会为他卖命?”
方丈道:“少林寺是卫国的国寺,杀敌是为了止杀,止杀是普度众生,老衲责无旁贷。”
“华山呢?”
“华山常年受朝廷恩惠,佛道本是一家。”
“丐帮呢?”
“丐帮里的弟子随时就会饿死街头,给他们一口饭,上战场又如何?战死也比饿死街头壮烈。”
“黑苗寨呢?”
“他们是真正的盗匪,受了诏安,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许国掳掠,在卫国境内再也没人敢惹他们。”
“汤剑离呢?”
“汤氏镖局不作恶,日子过的很太平,受了诏安没有任何好处,这才是汤剑离致死不肯归顺的原因。”
“你们既然看的清楚,为什么不放过他?”
“少林,华山,丐帮和黑苗寨受了诏安,卫王一定会怀疑我们是否忠诚。丞相早已考虑到这点,便召集我们,让我们去劝说汤剑离。”
“只是劝说?”
“我们得到的命令先是劝说,如若不成便可动武。此举一来可以试探我们是否对朝廷忠心,二来可以杀鸡儆猴告诉其他人不愿归顺的下场。”
“你们还未动武,他却已自刎。”
“除了我们,还有卫国的丞相,卫国的皇帝,许国的敌兵,是我们所有人的因,才导致了汤剑离最后的果。”
“我知道,他死的时候并不恨你们。”
“你呢?”
“我恨。”
“所以你假称自己是许国人,送信的时候想杀人。”
“不是假称,我真是许国人。”
“若要替他报仇,我的命你尽管拿去,作为汤剑离十几年的朋友,我有愧与他。”
“替汤剑离报仇要杀的人太多,我报不起。”
若真要报仇,卫王才是罪魁祸首,若不杀他而只杀眼前的方丈和华山掌门这些人,那只能证明叶雨是个弱小的人。
他也想过去刺杀卫王,可那几乎是世上不可能的事,如果两国的国君那么容易被刺杀,许卫两国的战火也不至于烧上二十年。
最后,叶雨告诉方丈,汤剑离有他自己不得已的苦衷,方丈问他是什么,叶雨却沉默不语。
临走前,叶雨问方丈:“如果佛祖显灵提早告诉你,你们那么做会逼死汤老哥,你会不会改变做法?”
方丈闭眼,毫无悔恨的说道:“不会。”
屋外下着小雨。
小木在门外等候了许久,她看见叶雨出来时的脸色和进去时已大不相同,他的神色仿佛失去了某一样特别重要的东西,再也找不回,寻不见。
那时的春天,还飘细雨,细如烟,暖如火,缠绵,润物,像一层白纱笼罩着镖局。
汤剑离打发走前来下诏安圣旨的特使,这是两个月来第三次圣旨,汤剑离的态度很坚决,再来三十道圣旨,他也不受朝廷诏安。
他知道抗旨的后果,卫王一定会有下一步动作,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下一步棋,竟然是他结交了十年的朋友带着别人闯进他的宅子。
方丈,掌门,寨主和帮主他们来的时候都带着手下,人数加起来有几十人。一开始,大家都还是和颜悦色的说着话。
汤剑离告诉他们,镖局上下的镖师和趟子手加在一起有两百多人,大多都是身强体壮的年轻力士,最年轻的也有二十五岁。
这些人都是和自己出生入死的弟兄,汤剑离看着他们一天天长出胡须,一个个成家立业,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除了镖师,他们多了父亲和丈夫的身份。
如今,凭什么皇帝老子一句话,这些人就要去沙场当炮灰,他们的老婆孩子怎么办?他自己的八个老婆和孩子又怎么办?
这里的日子并不富贵,却很充实,他们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养活一家,过年过节还能吃上肉,可现在,为什么逼着这些人妻离子散?
汤剑离几乎用一种嘲讽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人,这些人大部分都年轻,甚至有些可笑,这其中成家的没几个,他们不懂得一个男人对待妻儿应尽的责任。
有人对汤剑离说,卫国是为了保家卫国才去打许国的,作为一个卫国人,难不成娶了老婆生了娃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做缩头乌龟?放着国仇家恨不管不问?
汤剑离听到别人这么说,愤怒的拍案而起,道:“如果要保家卫国,那我就在卫国杀敌,让我带着弟兄去三千里外许国境内杀人,老子死都不干。”
这些人都听说过汤剑离的脾气,尤其是方丈,所以他说了几句打圆场的话,带领众人暂时离开。
这些人第二次来的时候,也是谈的不欢而散,有人提议干脆不要谈了,直接杀了汤剑离提着人头去卫王那里邀功领赏。
大势所趋,汤剑离知道凭一己之力无法回天,他开始安排后事。他取下镖局的招牌,遣散了镖局里的下手,托人给那些还在外面走镖的人带信,让他们不要回镖局。
这些人第三次来这里时,汤剑离的脸上已有了觉悟之色,他坐在院子前,手里拿着陪伴了他几十年的铁枪。
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看见这杆铁枪,在他们不认识汤剑离之前,一直认为他的名字里既然有个“剑”字,想必一定是使剑的。
只有方丈清楚,“剑”字的后面跟着一个“离”字,冥冥之中便已注定他不可能成为一个使剑好手。
汤剑离从习武那天起便认定,行走江湖,剑,绝不是最趁手的杀人兵器,他试过了所有能找来的兵器,最后选择了枪。
枪也不是最好的杀人兵器,至少比剑实用,至少更适合他马战走镖。
春风卷走树叶上的雨滴,阳光如少女的心思一般忽明忽暗。
现在这杆铁枪就在汤剑离的手里拿着,他的人挺的如这铁枪一样笔直。
对面的人又跟他讲了一遍家国天下的大道理,汤剑离只问了一句:“我带着老婆孩子远走高飞,江湖上再无汤氏镖局,我的兄弟中有愿意归顺的便归顺,不愿归顺的也不勉强,这样,你们能不能放过我?”
“不能。”这两个字是帮主说的,他们得到的命令很简单,劝降不降便可动武。
“你们再来十遍,再劝二十遍,我也不归顺。”
“如果抓住你老婆孩子,你归降不归降?”
“你敢?”
帮主敢,他为了坐上帮主的位置,做了许多比这更加需要胆量的事,他也不回话,带着人大步流星的向院子内部走去。
汤剑离的铁枪刺来时无声无息,无光无芒,这看起来简单的一刺,是汤剑离用了二十年时间练就而成的。
不偏不斜,刚好刺入帮主的肩膀,他还未来得及喊疼时,整个身体已经被汤剑离踢倒在地,顺势拔出铁枪,鲜血如雨溅在汤剑离脸上。
帮主在地上喘着粗气,顶在他太阳穴上的枪尖将他整个脑袋死死压在地上,就像一只死狗。
“原来丐帮的功夫远不如要饭那么在行。”汤剑离把目光抬起来扫向众人:“还有谁敢上前?”
黑苗寨的少寨主敢。
众人里,十七岁的他是最年轻的,就像他腰间上个月刚铸的长刀,锋芒不藏,仁慈不露。
少寨主抽出长刀,传来了汤剑离轻蔑的笑声:“小娃娃年龄不大,胆量倒是不小。”
回他话的,是这柄长刀。
凌厉,狠毒,要不是汤剑离的臂力过人,只怕拦下这刀的长枪早就被震飞了。
汤剑离叹了口气,道:“年轻人初入江湖,动手前都不打声招呼,一点规矩都不懂,你爹都没教你么?”
寨主怒道:“儿子,跟这种小人不必讲规矩,杀了他。”
汤剑离道:“来,我替你教教儿子。”
当着众人的面,少寨主自然不肯放过眼前可以一战成名,扬名立万的机会。
少寨主的刀法大开大合,既不给敌人留空,也不拿自己的命当命,每一刀都有足够的把握置人于死地。
这样的招式倒是很合汤剑离的胃口,因为他的枪法也是如此。
唯一的不同,是汤剑离比少寨主多活了二十几年,已懂得霸道的武功若学不会收势,是活不了太久的。
只走了两招,少寨主才发现自己真的太年轻,江湖并不是相信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剑离的长枪,在电光火石之间穿透了自己的心脏。
“小娃娃,下辈子别忘了学点规矩。”汤剑离这句话,是少寨主在世上最后听到的声音,长枪从身上拔出时的疼痛,是他在人间最后的体悟。
“儿子!儿子!”寨主大惊失色,怒火攻心,双眼瞬间就充满了血丝,他确认少寨主没了心跳后,悲愤道:“狗贼,给我儿子偿命。”
说话间,他拿起了儿子的刀,胡乱向汤剑离砍去。
汤剑离来者不拒,长枪卷风而起,回身一个反刺,就刺中了寨主的手腕,长刀应声而落。他不给寨主反应的机会,转身又是一刺,直取对方咽喉。
眼看离咽喉不到一尺的距离,这一枪却落空了,华山的掌门出手了。
汤剑离感觉长枪一软,忽然泄了力道,掌门的长剑如一条软鞭,轻轻粘住长枪,一压一带,便救下了寨主。
“寨主,切莫强攻,以免再有人员折损。”掌门的话很中肯,他懂得用武功以外的东西杀人:“我们从长计议,一定替令公子报仇。”
汤剑离也怕自己寡不敌众,虚张声势的大声道:“不要欺我镖局无人,不想死的,都滚出我的宅子。”
眼见汤剑离一两招间就杀了少寨主,也不知道镖局深处埋伏着多少人,没人再敢出头,他们觉得应该从长计议,想一个完全之策对付汤剑离,比如夜间偷袭,比如干脆放一把火。
“给我等着,定要你给我儿子偿命。”寨主既然能说出这句话,汤剑离就知道他做得到。
离开前,方丈看了一眼汤剑离一眼,汤剑离却不去看他。
夜幕降临的很快,汤剑离已入了绝境,他们会召集更多的人来,他的铁枪纵然神勇无比,也不过勉强自保,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老婆和孩子。
他要找一个值得托付的人,叶雨赶回镖局的时候,大局已定,他只能默默的看着汤剑离在自己面前无悔无恨的离开人间。
假如自己在第一时间就能赶回来,能不能改变什么呢?
叶雨反复思考这个问题,街上的熙熙攘攘仿佛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路上的行人匆匆来,匆匆去,他们都赶着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也许忙着回归故土,也许出门做生意,也许是逃难的流民,也许是正去报效祖国的义士。
小木问叶雨,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叶雨答不出,他呆呆的摇了摇头。
叶雨瞥眼看见街边有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他想起小木说起过。
他用一个铜钱买了一串给小木。
小木高兴的欢呼雀跃,这几颗山楂,就让她忘了一切,忘了那用鞭子打她的老鸨,忘了过去的苦难。
这时,叶雨问她,你要去哪里。
小木还是回答没地方去。
叶雨便问她,那有没有你想去的地方。
小木一双被雀斑围住的眼睛眨了眨,说:“我想去看海。”
叶雨便带她去。
小木第一次看见卫国的海,海风从她的衣袖灌入,轻轻抚慰衣服下的鞭伤,那瘦小的身体仿佛得到了某种力量,她奔跑,她呼吸。
她脱掉鞋子踩在海水里,厚厚的小嘴唇轻吻着溅起的海水,原来海水真是咸的。
小木的笑容里不见许卫两国的战火,看不见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尽管她在罪恶的泥潭里活了那么久,她还愿意相信人间总是多美好。
她还小,叶雨不禁想到,她长大后,被男人骗了,懂得了人间悲剧,看尽了生死离别,还会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笑容。
叶雨这么问她的时候,小木有些愕然,她说:“为什么骗我?哪样才是人间悲剧?”
如果人的寿命只有十岁,也许这个世界真的就完美了。
叶雨不知道能陪她多久,但至少眼下可以带她看看这个世界,他又问小木想去哪里。
小木说:“这里都是水,世界上有没有什么地方,是一滴水都没有的?”
叶雨回答说有,那是卫国的边境,一片和大海一样一望无际的沙漠。
叶雨并没有告诉她沙漠的另一头就是许国,当初他就是穿过这片沙漠来到卫国的。
沙漠里的凶险不言而喻,小木还不知道,她的表情如第一次看见大海时那么兴奋:“好美。”
叶雨在沙漠里行军过,他知道这里远没有小木以为的这么美,却不说破,就让这个弱小的生命活在美好里吧。
“为什么世上会有大海,也有沙漠呢?”
“太阳下都会有影子,有大海和沙漠,又有什么奇怪的。”
“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吗?”
“有。”
不远处有个绿洲,只需一个时辰的脚力。
这片绿洲并不大,花花草草却异常旺盛,树上还有熟透的果子。
到了这里,空气马上就凉快了许多。
小木摘下两朵花,一朵给了叶雨,另一朵自己戴在了头上。
她欢笑,唱着听不懂的小调,一双小脚在草地里蹦蹦跳跳,追着不知名的花蝴蝶。
“你喜欢这里吗?”
“我好喜欢,可是这里太小了,如果能大一点就更好了。大哥哥,有没有一个地方,到处都是鲜花,到处都是蝴蝶?”
“有,我带你去。”
“远不远?”
“不远,走十天就到了。”
这是卫国最美的山河,漫山遍野的鲜花,繁密的树丛里有小兔小鸭,成群结队的蝴蝶四处摇曳。
小木在草地上打滚,衣服和脸上蹭满了芬芳的泥土,她快乐,她自由。
叶雨给她擦了擦脸,告诉她这里到了晚上,就会有萤火虫。
小木就靠在树上等天黑,等着等着就睡着了,叶雨将她唤醒时,亮如碧盘的月亮已挂在漆黑的苍穹里。
繁华星辰一般的萤火穿插在小木指缝间,她随着萤火虫奔跑,沉沉的黑夜里,只有她纯纯的笑声。
叶雨告诉她,对着萤火从许愿会很灵,多大的愿都可以。
小木问他可以许几个愿望,叶雨说只要心诚,随便几个都可以。
她便跪在地上虔诚的祈祷,闭着一双眼睛开始许愿,许了一个又一个,那一个个可爱又渺小的愿,是从她内心最天真的深处发出的。
许着许着,她就睡着了。
叶雨轻轻的将长袍盖在她身上。
这一夜叶雨想了许多。
他发现,无论自己杀多少人,都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快乐。可当他简简单单的对一个人好,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的付出,反而会收获心灵上莫大的慰藉。
这种欣慰,是他杀一辈子人都无法得到的。
他从没仔细的去欣赏过这些他曾走过的风景,直到他看见小木天真无邪的笑容,才发现这些景色正如她的笑容一般美丽。
汤剑离已经不在了,他的八个老婆和两个孩子也跟着去了。假如有一天,无论是卫国的国君,还是丞相,或者归顺朝廷的那些正人君子,都能被自己一一诛杀,那时候的他,会快乐吗?
爱一个人,远比杀一个人要简单。
清晨的露水晶莹通透,小木被叶雨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唤醒。
她心目中高大挺拔的大哥哥此刻瘫坐在一边,一口口脓血从他的嘴里喷洒出来,和露水融合在一起。
小木慌神,不知所措的问叶雨怎么了。
叶雨勉强的笑了笑,摆了摆手说不碍事。
晨光下,小木一双明亮的眼睛里忽然有了一种恐惧,道:“大哥哥,你是不是病的很重。”
叶雨道:“放心吧,死不了。”
小木道:“你真的很勇敢。”
叶雨抚摸着小木的小脑袋,道:“曾经有个波斯商人,给我讲了一个传说故事,你要不要听?”
小木兴奋的点点头,道:“我要听。”
“那是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比波斯还要远的地方。”叶雨娓娓道来:“那里的人信奉一个狼首人身的神,这个神会把每个死去之人的心脏和一根代表真理的羽毛,放在一个天平秤两边。一个人生前做的坏事越多,心脏就会越重。做的都是善事,那么心脏就会越轻。在这个天平秤上,如果心脏比羽毛轻的话,那么这个人就能去到天堂与诸神永生。如果心脏比羽毛重的话,心脏就会被恶魔吃掉,这个人也将被打入地狱。”
叶雨顿了一下,道:“我相信自己的心脏一定比羽毛更轻,所以,大哥哥不怕死。”
小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叶雨道:“小木相信这个传说吗?”
小木笑道:“大哥哥说的,我就信。”
叶雨道:“所以你千万不能做坏事,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小木道:“我记住了,我一定做一个大哥哥这样的好人的。”
叶雨愁苦的叹了口气,他从不相信这个传说,人死后若真有一个天平秤,仅仅是手上所沾的鲜血都足以将天平秤压垮。
很久没说这么多话的叶雨有些疲倦,他还能走路,还能继续前行,他已习惯这种折磨。
小木问他现在去哪里,叶雨告诉她,要带她去看一看人间真正繁华的地方。
这一次他们走了二十天,吻雨吞风,穿山过林。
一路上,小木蹦蹦跳跳走在叶雨前面,走累了,叶雨便背着她走。
她的身体很轻,叶雨听着背后的鼾声,一点儿也不觉得乏累。
直到有一天,小木问他:“大哥哥,你觉得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在哪里?”
叶雨回答:“我家乡的草原。”
与大海和沙漠一样,家乡辽阔的草原一望无际,遍地牛羊,湿润的空气里尽是青草的芬芳。
“那么美的草原,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看看呢?”
“看不到了。”
“为什么?”
“因为我回不去。”
“为什么?”
“以后告诉你。”
叶雨不愿勾起那些痛苦的往事。
过去的时候,似乎每做一件事都带有某种目的,可达到时又并不觉得快乐。
而现在,他带着小木走过的每一步路都没有任何目,任何利益,他反而觉得轻松,甚至愉快。
他从来没有仔细去体会过人间的奢华,直到他带着小木来到了这里。
这是卫国的一座大城,战火还未烧到这里。
城里的百姓安贫乐道,街上的人慌慌张张为生计奔波。
除了糖葫芦,叶雨带她把这座城里的美食尝了个遍,还给她买了一双丁香色的绣花鞋,一支竹制的发簪。
夜晚的时候,小木拉住叶雨的衣角,踩着绣花鞋走在灯火阑珊的大街上,看灯笼,吃糖人,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城市。
她满足,她无忧。
她听着小桥的流水声,嘴里唱着不知从哪听来的小曲。
“大哥哥,你就真的不想回到家乡去看看草原么?”
“想,但我回不去。”
这个夜晚,叶雨把自己的过去告诉了小木,除了她,他只对汤剑离讲过。
他本该把这件事深深藏在心里,不应该跟任何人提起,可每当小木提起草原时,他又忍不住的想把自己的往事告诉小木。
那一年的冬天,叶雨还穿着许国的盔甲。他在沙场上为许国征战多年,当了一个小小的步兵头领。
那天晚上,叶雨在离开元帅府前,偶然经过元帅的卧房。
这天元帅刚好不在,奇怪的是,卧房里居然有声音。
难不成有贼?
叶雨轻手轻脚的走到窗下,悄悄捅破窗户纸向里看去。
卧房中原来是元帅夫人的动静,可为什么这个女人会发出阵阵呻吟声?又痛苦,又享受。
叶雨的心跳加快,他的脸涨的通红,他第一次看见元帅夫人婀娜的身体。
元帅夫人今年三十岁出头,她的身体圆润而饱满,声音磁性又风情。
此刻,她正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躺在龙凤床上,一丝不挂,如水蛇般柔软的蠕动着,汗珠将她散落的头发黏在了肩膀上,她紧紧咬着薄薄的上唇,极力不让自己发出声,可偶尔还是有几声忍不住的喘息声。
紫棠色的裙子和衣带扔了一地,两双鞋子在地上东倒西歪。
趴在夫人身上的人不是元帅,叶雨认识这人,他是元帅的副手。
叶雨曾和他一起上阵杀敌,算起来,也有同过生死的交情。
副手今年还不到三十岁,正是男人身体最强壮和饥渴的年龄,他终日打熬筋骨,那一身硬如石块的肌肉正无声的向世界呐喊,无论给我多少女人,都能将其一一征服。
此刻他汗流浃背的伺候着夫人。
叶雨痴呆呆的看着。
也许只是夫人单纯的空虚,也许是因为今年已经五十多岁的元帅力不从心。
“谁在外面?”屋里忽然传来夫人的一声喝问。
叶雨一惊,赶紧站起身来向院子外跑去的同时,副手衣衫不整的推开了房门,只看见叶雨的背影穿过院子消失在黑暗里。
叶雨一路狂奔回到兵营,躺在榻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他不知道副手有没有认出自己,假如认出了,他会怎么样?假如没认出,他是否应该把这件事告诉元帅?
元帅的内心并没有他外表那样看起来坚实,他可以丢城丢地,却无法忍受男人最大的屈辱,行军打仗的人更加受不了背叛。
直到天亮他也没想好,他一夜无法合眼。
门是被人用脚粗鲁踹开的,几个元帅府的士兵带着绳子风风火火闯进来,一把将叶雨从床上拽起来,二话不说,很熟练的就将他绑的严严实实,一点反抗的机会都不留给对方。
刺眼阳光让叶雨睁不开眼,他被扭送到元帅府时,仍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
脸色铁青的元帅等了许久,已不耐烦,一双紧握的拳头一看见叶雨,就有一股马上扑过去把他打死的冲动,很快,这种冲动就被他忍住了。
站在他左边的副手面无表情看着叶雨。
元帅夫人坐在丈夫的右边,此时正梨花带雨的哭啼着,擦眼泪的象白色手帕都哭湿了,一看见叶雨,就扭过头扑在将军怀里哭的更大声。
“可知你犯了什么事?”元帅目露凶光问着叶雨。
“不知道。”叶雨回答的很干脆。
元帅站起身子的同时顺手操起了椅子,一把砸在叶雨身上。
叶雨倒在地上,椅子碎了一地。
元帅粗大的脚掌踩在他头上,又问了一遍:“知道不知道你犯了什么事?”
“不知道。”叶雨还是这么回答的。
“你个淫贼,敢做竟然不敢当。”夫人哭啼的说道。
“我做了什么?”
“昨晚你闯进我的屋子,色胆包天,竟然敢轻薄与我,夫君,你要替我做主啊。”夫人说的真真切切,让人无法产生一点怀疑。
叶雨现在明白了,昨晚自己被副手认出来了,现在他们动作快了一步,恶人先告状。
“你有什么证据?”叶雨替自己辩驳。
下人拿来一条紫棠色的裙子,上面有几道撕开的口子,正是叶雨昨晚看见扔在地上的那条裙子。
“昨晚我不从你,你便要霸王硬上弓,把我的衣服都撕破了。”夫人这么说的时候,踩在叶雨头上的脚又加重了几分力。
“幸好我昨晚及时赶到,你才没有得逞。”副手开口说话了,说的平平淡淡,很从容,就像他勾引那个女人上床时那么真诚。
夫人接话道:“夫君,这人好几次言语轻佻,有一次竟然还偷了奴家一双鞋。我念夫君平日里公务繁忙,才一直没有告诉你。可我万万没想到,他昨晚竟胆大包天到直接对我动粗。”
叶雨大声道:“我从来没偷过你的鞋。”
副手道:“你敢不敢让我们搜一搜你住的屋子?”他的语气很有把握。
叶雨的心沉了下去,他知道自己掉入了一个深不可测的陷阱,他沉默的不说话。
很快,去搜查的人回来了,同时带回了一双女人秋香色的鞋。
元帅认得这双鞋,这是去年夫人新做的鞋。
他一把揪住叶雨的衣襟,一双眼睛瞪得溜圆:“你还有什么话说?”
“元帅,他们栽赃我,和夫人通奸的是他,昨晚我看的清清楚楚。”叶雨说这话时焦急的指着副手。
可没人会相信,这实在太荒诞,太滑稽。
副手道:“昨晚我在营中读书,随从们都能替我作证”一晚的时间显然足够副手安排好一切,叶雨只能恶狠狠的瞪着他无可奈何。
“我与元帅出生入死十几年,忠心耿耿,我的为人元帅很清楚,你不要狗急跳墙乱咬人。”副手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很从容。
一个是跟了自己十几年的左膀右臂,情同兄弟,一个是平日里从没说上话的小小步兵头领,元帅很清楚谁的话能信,谁的话不能信。直到多年后元帅寿终正寝时,他都不觉得错杀叶雨,副手依然是好兄弟,夫人依然是贞洁烈女。
“我军中竟然有这等淫贼,拖出去给我砍了。”元帅说完这句话,副手和夫人偷偷的对视了一眼,露出一个“大功告成”的眼神。
叶雨此时此刻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事知道的太多,真的会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