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有人惨叫。
    “她有枪!
    快跑!”
    有人惊叫。
    暴徒们本能地后退、卧倒、找隐蔽,一时没人敢再上前。
    蒲英趁机将这里的瓶装水装满了一书包,然后站起身,倒退着,向门口挪去。
    暴徒们见状又鼓噪起来:“不行!
    不能让她溜回去!”
    他们虽然还有点畏惧那团火棉被而不敢靠近,却抓起大厅里的各种杯盘、酒瓶,甚至沙发桌椅,向蒲英扔过来。
    躲闪之时,蒲英晃眼间看到——外面广场上,警车翻倒着,燃烧着;而这边招待所里,一楼走廊的方向也看得见一闪一闪的火光和浓烟。
    这些人不仅在烧这个房间,还在其它地方放火了?
    难怪门口的汽油没有想象的多呢。
    那警车内倒出的汽油,应该已经被他们挥霍光了吧?
    蒲英心里暗自庆幸门口的火势不算太大,同时她已经飞快地将挎包抛给了守在门内的警察。
    这时候,屋里的空气情况也有些改善,已经不止警官一个人能站起来。
    这比刚才大家都倒卧在地的情况,好多了。
    只要他们再喝点水、往身上浇点水的话,应该还能支持一会儿。
    不过前提是,不能让暴徒冲进来!
    就在蒲英转过身来的时候,发现有几名暴徒,举着桌子、茶几之类的东西当盾牌,已经绕过了火棉被。
    向她守着的门口走过来。
    他们未免太小看子弹的威力和蒲英的枪法了!
    蒲英没有留情,手一抬,“啪!
    啪!”
    两枪。
    左右方向各有一名冲得最近的暴徒,应声倒地。
    她瞄准的都是颈部大动脉。
    这里柔软而致命。
    绝对是手枪射击的第一致命目标。
    不过,中枪者那血肉模糊的脖子,因痛苦而变形的五官,诡异地扭曲着的人头,还有喷射得老高的血箭……这样的场面,还是太血腥了!
    此时此刻,蒲英的脸上和身上都溅满了鲜血,好像一个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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